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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提供免费午餐的建议
  来源:越秀区基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11

 

全国学生营养办相关统计显示,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颁布以来,按《意见》开始实施计划的试点县共677个实施学校94139所受益乡村学生2243.26万人。但这项计划仅仅是对营养午餐发放补助,而并非提供免费午餐。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国家和民族的重任。中小学生的生长发育、智力发展及其整体健康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素质教育、人口质量及其民族素质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综合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国外经验表明,促进和保障学生营养餐供应是目前改善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最为简便有效的措施之一。除了给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提供足够的营养,免费午餐另外一个好处是能够增进了孩子间的交流,降低学生特别是乡村地区学生的流失率免费午餐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已实行了许多年,而日本早在1889年就开始实行,泰国在1987年开始推行,邻国印度也从1995年开始每天为1.2亿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同时是世界规模最大的免费午餐工程

 故此建议:

一、由教育部制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制度》。1、此制度的受惠对象应涵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和非盈利性民办中小学;2、盈利性的民办中小学可按一定比例享有折扣午餐补助;3、制度中要在“规范管理”、“运行模式”、“配膳营养”和“安全卫生”等方面做出合理的明确的规定。

二、免费午餐主要由政府支持,政府提供所需的粮食和一定的现金补贴,实行专款专物专用,有一套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保证学生的午餐能够定点定时定量供应,基本能满足孩子一天的营养均衡的需要,而每一所学校每年都要公开菜单和账本。

三、免费营养午餐资金从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中予以保障落实,也可通过提高收缴国企利润比例的渠道增加对此项工作的投入。免费营养午餐标准应在物价部门核定的中小学生午餐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学校根据学生午餐供应的实际价格给予免费供餐。学校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中小学校,应有计划、有部署的做好免费午餐的宣传、推广和督导工作。建议每年由教育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督察免费午餐工作实行的情况,包括有效营养搭配和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情况进行公布。同时可以考虑把此项工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项目之一。

五、对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或单位,各地政府部门在实施和加强其准入管理的同时,实施有效的减免税政策,取消各种管理收费,降低水费、电费等各种杂费的收取标准。

 

 

(文/邓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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