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9月25日起,广州市直机关一般公务车按“穗车改办〔2015〕4号”文件精神进行封存停驶。2016年1月4日广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穗车改办〔2016〕1号”文件,对广州市直机关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问题进行规范指引。
广州市公车改革半年以来,只出台两个文件,未见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参改单位对封存车辆如何处理?司机如何安置?老领导用车如何安排?车辆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困扰着各机关单位。有些车辆封存闲置后,保养维护不到位,性能受到影响,必然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建议广州市公车办尽快完善公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第一,建议由市公车办牵头,会同发改委、人社局、财局、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市纪委、市老干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出一套公车改革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公务车使用范畴、封存车辆处置办法、司机调配安置问题等相关配套政策,以利公车改革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第二,建议公务使用中型(15座以上)以上车辆,全面实施社会购买服务,既可避免资源浪费和财政负担,又可促进服务行业发展。
第三,建议四套班子副市以上老领导使用车辆和司机统筹管理,合理使用财产资源和调配人力资源,形成廉洁、节能、良性保障运行机制。
(文/穗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