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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小学户外教育体系的建议
  来源:教育基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8-20

 

户外教育从近代19世纪兴起,至今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户外教育因为有别于传统的学校教育,是对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对青少年的综合素质能力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同样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与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准。青少年户外教育在教育目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教育效果等多方面都有别于传统的学校教育模式,要求学生走出课堂,亲近自然,在大自然中去感受、去体验、去创造,来接受大自然的启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日本青少年研究所对中、日、美三国初、高中学生户外教育的数据显示,中国参加户外活动的初中生为8%,日本为65.4%,美国为62.8%;高中生中国为10.5%,日本为34.5%,美国为53.3%。我国中小学生户外教育的时间偏少,长期处于匮乏状态,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户外教育缺失的原因

1、户外教育理念缺失,执行困难

由于我国基础教育的情况不同,学校教育长期处于应试教育高压之下,中小学学业压力过大,学生参加户外教育的机会非常之少,长期处于学校和家庭两点一线。家庭教育中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根本无暇顾及户外教育,户外教育在我国长期处于低迷状态。

2、上位法未作出要求,学校不愿主动作为

目前,上位法未将户外活动作为教学内容纳入要求。同时,户外教育行业规范缺失,现在仅有201510月由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制的《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其中规定了《国家青少年营地标准》。

在学校层面,学校出于安全考虑,在教育行政中出现“懒政”思维,尽可能减少学生的集体性户外活动,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就连一年一次的植树、春游和秋游等传统户外活动在很多学校都被取消,学生被局限于家庭和学校狭小的空间,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安全教育意识缺失,没有形成保障机制

很多学校组织中小学生户外教育时缺乏安全教育意识,没有将各个环节、各个细节都考虑完整。在实施户外教育的过程中,学校管理者没有及时对老师和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教育培训,如安全责任制度、活动报批制度、具体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没有建立保障应急的机制,缺乏危险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造成户外教育安全隐患。

   二、加强户外教育的建议 

1、构建中小学户外教育体系

加强中小学户外教育理念教育,明确将户外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加大中小学户外教育的经费保障力度,健全中小学户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户外教育课程体系的研发与建设。同时,加快中小学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户外网络和联动机制等,构建完善的中小学户外教育体系,实现中小学户外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加强户外教育的地方立法

回归中小学植树、春游与秋游等传统项目,通过地方立法层面加以制度保障,改变地方学校领导教育行政中的“懒政”思维。同时,通过立法规范户外教育行业,对户外行业的准入门槛、运行机制、风险管理、责任承担等方面加以规范,引导从业者进入依法经营的轨道,保障中小学生户外教育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3、加强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

学校要加强安全意识宣传,建立户外教育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度、活动报批制度,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别要户外运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户外饮食安全教育宣传,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意识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同时,给每一位学生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保险,做到平安出游,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户外教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早做实预防工作,切实做好户外活动应急预案,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规范意识。

  

 

 

(文/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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