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于上世纪末的中国电动自行车产业,经过十五六年的发展已经进入成熟时期,电动自行车从1998年产销量5.8万辆,发展到2015年产销量保持在4000万辆左右,每年为国家贡献GDP总量超千亿。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一直沿用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制定于1999年。规定的标准有:限制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等。但是,这些核心技术指标目前已不能满足广大城乡消费者的实际需求。2015年5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明确对《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修订5条意见: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电池电压不大于48v,要求国家标准委年内完成标准审查报批工作。习主席和李总理在多个场合下,也曾多次表示将对电动自行车产业大力支持,并积极务实地出台支持电动自行车产业的政策,
故此建议: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参照国际标准科学设定技术指标。1、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在满足安全性能基础上,参照发达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如美国32.18km/h的限速,欧洲实行25km/h限速、日本24km/h限速),对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核心技术指标适当放宽标准;2、严格按照驱动能量的来源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管理。可分为(1)人力或由人力与电动机同时驱动的(I型);(2)人力或电动机驱动(II型);(3)电动机驱动等三类(III型);3、根据电动自行车驱动能源的来源方式分类标准,提高电池标称电压限值的上限;4、根据电动自行车驱动能源的来源方式分类标准,提高电机功率上限;5、规定电动自行车车型外观标准(含车身宽度)。
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出台,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也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出更高要求,促进新技术产品的投入和开发运用,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一旦新国标出台,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便有标准可参照,部分城市限制电动自行车条例也会被取消,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将大幅提高,电动自行车将迎来一个巨大的发展期。
(文/邓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