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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少工读学校生源限制,扩大招生范围的建议
  来源:教育基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8-01

 

 

工读教育是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创举,主要招收普通学校难教、家庭难管的行为偏差和心理偏常的严重违纪或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中学生进行教育、矫正与挽救的专门学校。通过这种“非司法”的方式对“问题青少年”施行早期干预,让其接受特殊而有效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教育,无疑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育形式,能够有效地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当前全国大多数工读学校都存在招生难的问题,生源的减少直接导致工读学校数量萎缩,办学规模缩小。截至 2015 年,全国还剩下67 所,且生源越来越少,有些工读学校基本处于停止运转的状态。工读学校的生源减少并非因为社会上的“问题青少年”数量减少,而是许多“问题青少年”无法收纳进来。这里主要存在制度和政策原因,工读学校一般只招收“本地户籍”的在校未成年“中学生”,对学生的来源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区属工读学校只面对区属户籍的中学生进行招生;市属工读学校,只面对市属户籍的中学生进行招生,这就将社会上其他的需求排除在体制之外。

为此建议:为了使“问题青少年”都得到相应的教育、矫正与挽救,必须减少工读学校的“生源限制”,扩大招收范围。一方面,要减少“户籍”限制,以市或者省为单位,对本市或者本省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家庭教育困难和学校难教的行为偏差和心理偏长的、留守儿童或者流动儿童等处境不利青少年增加招收。另一方面,要改变只招生“在校中学生”的现象,随着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越来越多的儿童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工读学校应增加“中学前”阶段的教育辅导与矫治,还应该增加社会上“重点青少年群体”,如辍学儿童、孤儿及流浪儿童等社会闲散青少年,这些青少年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不安定因素,可以送入工读学校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矫治。

 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我国工读学校应该改变传统的思路,减少生源限制,扩大招生范围,以满足更多的社会需求,一方面可以解决工读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之困,另外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挥工读学校“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功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 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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