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河涌总是与浓郁的岭南水乡独有的风韵联系在一起,仅市中心城区就有河涌231条,构成了四通八达的河涌网。但在广州市水务局5月份的溯源巡查行动中,有62个河涌污染源被曝光,其中工业排污点源2个,涌边排污管12处,违法农业养殖污染7家,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41家。本次曝光的污染来源主要是河道内违法建设、涌边排污管和养殖业污染。这一条条被污染了的“黑龙江”,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广州市的市容景观,也给民众的生活带来了不便,成为市民心头之痛。
为此,对广州河涌污染治理提出建议如下:
一、对污染源头分类施策。1、严禁污染性行业进入河涌源头,包括使用违禁剧毒农药的农业、家禽养殖场、不具备完善排污能力的农家乐等;2、对落后产能、污染企业坚决“关停并转”,对没有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的工业园区,暂停审批新、扩、改建设项目;3、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限时拆迁政策;4、对涌边排污管进行截污,并对偷排放单位进行整改、拆迁以及处罚。5、加大对河涌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其向河涌内偷排放建筑淤泥、施工废水(黄泥水)等行为的,马上进行处罚,并责令停止施工,直至整改完毕。
二、制定相关法律条例。建议尽快制定《广州市河涌治理管理处罚条例》。条例内容应包含:1、对向河涌进行偷排放的各类单位主体及居民个人,按照其排放行为对河涌造成不同的淤堵程度进行刑事责任追究;2、因偷排放而产生的污染清理费用,应由偷排放主体承担同时处以罚款。
三、依法依规强力执法。1、细化河涌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市一级的环保部门及水务部门等执法单位应加强日常巡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排污者进行重力度的严格处罚;2、严格执行水体监管的“河长制”, 对严格“河长”的考核问责制度,实行市、区联动落实水源保护的属地原则; 3、建立市、区、街道三级水质灾害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水质监测监控,以及时预警。
四、建立可持续性的科学治理系统。1、根据每条河涌所处的不同地理位置,与水利、规划、交通、环境等诸多工程相结合,加快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无论晴天或雨天,真正实现“雨污分流”,从而实现截污全覆盖以减轻城市污水处理压力;2、利用生化反应池净化处理技术(即“生化塘”)等先进的科学治污技术,对污水进行“分散”处理,使净化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3、尽快完善河涌清淤工程、尽早配套河涌截污后的补水、调水工程,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文化传统与特色,加强对河涌绿化和堤岸建设,以达到对河涌控制线以外的环境立体综合整理。
(文/邓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