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委员会提交的《以发展促保护,加强不可移动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更成为首批“征集提案精选”,早于两会前就被挂上广州市政协专题网站。记者采访了民进广州市委会参政议政处处长梁晓玲,梁晓玲向记者讲解了该提案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羊城晚报:为了对比调研,民进去了上海考察,有何经验可让广州借鉴?
梁晓玲:广州的文化遗产存续状况比上海差,产权复杂。而且,我们起步晚,现在房价地价物价都涨得很高,无论是置换文化遗产还是“活化”,都有很大难度。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广州不可移动历史文化遗产主要是国有建筑和非国有建筑两种,前者由政府部门管理,但对房屋的日常管理、保养、修缮以及功能改变的管理存在空白;后者存在华侨房、一房多业主、房屋现状差、利益诉求差异大、维修和利用难等问题;还有部分历史建筑产权不明,导致“活化”难度大。
羊城晚报:民进的提案特别把“活化”提了出来,这不仅关注到保护与传承的问题,但目前,广州的相关“活化”工作似乎不太理想。
梁晓玲:目前市内“活化”利用方式缺乏灵活性,渠道有待拓宽。
羊城晚报:在本报《追寻广州传承之心》系列报道中,我们发现对于姓“公”的不可移动历史文化遗产,很难像香港等城市那样引入社会资金和专业项目“活化”。
梁晓玲:民间力量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在文化遗产的“活化”中可以起到强有力的补充作用。特别是对于产权复杂的非国有历史建筑,不适用政府包办与行政命令,而民间力量具有一定优势,但目前这一模式尚在探索中。所以我们建议市政府参照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香港、澳门三地以及上海等城市的经验,从法律法规、激励政策、行政方式、价值评估、资金渠道、监管措施多方面形成一套广州市可操作的策略和方法。
羊城晚报:首要步骤是什么?
梁晓玲:我们认为,广州目前还没有真正成熟的保护试点区域。因此,在以保护为前提之下,各区或有实力的单位应该开发“活化”试点,做个模型出来。我们建议市政府选择一个便于“活化”的点或者区域,研究解决产权、功能置换、资金平衡、观光化或商业化的利弊等实际问题。边实践、边出政策,推进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
羊城晚报:目前越秀区正着力推广“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这个区域能否做您说的模型?
梁晓玲:是的,可以。先把一个典型树起来,这样能发挥榜样的力量,推动其他区域积极试点,从而在面上推动整个不可移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
注:原载《金羊网》《羊城晚报》电子版,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