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随着广州城市化不断加快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需求也急剧增加。截至2013年9月,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248.1万辆,其中中小客车约180.7 万辆。截止2013年10月,登记在册经营性停车场共3473个,停车位约62.9万个。停车位缺口大。
因此,目前中心城区的医院、商场、住宅小区等普遍存在停车难问题。特别是在高峰期间,车辆等待停泊造成严重交通拥堵,大量机动车辆占道停放,甚至挤占消防通道或人行道,留下严重的消防、急救和交通安全隐患,也有损城市的形象。
作为城市停车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与平面停车位比较,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占地少,常规平面停车位每个占地30平方米,机械式立体停车位由于可建2层以上,土地资源可节约50%以上;二是成本低,地下车库平均每个车位造价15万元,机械式立体停车位仅为2-5万,节约成本大于65%。
但是,目前我市在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 机械式立体停车理念未能落地,规划滞后。
2008年,广州市解决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意见》,但是相关部门在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安装与使用设计方面,并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以至于《意见》一直未能落实。
2.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属性复杂,审批手续不一。
目前对于机械式立体车库,根据其修建位置不同,分为特种机械设备、建筑物或临时建筑。属性不同,其申报审批的要求和程序也不一样。
地下车库内的机械停车泊位属性,一般定义为特种机械设备,审批程序相对简单,只要质量监督局颁发合格证,物价局批准收费就可以使用。
地面停车场建设机械停车泊位,根据《广州市规划局关于明确机械式停车场规划报建验收等程序指引相关事项的通知》:对于有上盖、围闭墙体的机械式停车库工程,属于建筑工程,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下称《程序规定》),应到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对于室外机械式停车架工程,根据《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机械式停车架为构架物,仍属于规划管理范畴,且不属于《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免于许可范围,故室外机械式停车架也应到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办理规划验收等手续。
另外,无论把地上机械式停车库界定为建筑物还是框架物,都要涉及到通风、采光、消防、环卫、防疫、防洪抗汛、通讯等诸多审批,手续复杂。使得业主单位对一般停车场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望而却步。
3.一般停车位改造成立体停车位,在场地和设备安装等方面存在困难。
广州城区大多数旧有的地下车库,因为原设计的高度基本在3.4米左右,两层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安全高度在3.8米,因此很难进行改造。而广州地面停车场很多为临时用地,由于兴建机械式立体停车位一般要200-500万投资,假如用地属性不确定,社会资金投入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的意愿不强。
办法:
1.将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在规划提高停车泊位配建比的前提下,要优先考虑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设。要规定新建的地下停车库提高净空高度,以满足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需要。要在P+R项目停车场(P+R指Park+Ride,即机动车停车后换乘公交系统)规划建设机械式高层停车库。
2.推动现有停车场升级改造。
以经营补贴、减免税费、投资奖励等方式,出台对现有的停车场升级为机械式立体式停车库的鼓励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现有的地面和地下停车场进行改造,提高停车智能化水平,使车位增加到2到3倍。
3.出台机械式停车库的建设规范。
为了促进和规范新建、改建、扩建机械式停车库,市规划、交通、质监等部门联合出台《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规范》,规范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设规模、项目构成、选址原则、总平面布置、建设标准、工程设计、建筑设备、交通工程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要求等,以使建设有规可依。
4.简化地上机械立体停车库审批程序。
机械式立体车库有上盖、围闭墙体的,只要不占压规划红线,符合规划选址,建议按临时建筑审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如仅为钢结构设备,建议按照特种设备申报审批。以简化申报手续。
5.适度提高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收费标准。
建议出台政策,区别一般停车场与机械式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在审批定价时,考虑建设机械式停车库所增加的投入和作为鼓励可缩短建设资金回收期等因素,适当提高机械式停车场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