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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公交车驾驶员培养和聘用机制,为公交优先发展提供保障
  来源: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2-24

                 

理由:

根据《广州市2013-2016年公共交通发展行动方案》,至2013年底,我市将新增投放800台公交运力;至2016年末,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70%,全市公交线路达1000条,常规公交运力总规模达13000台。

随着我市公交线路拓展和运力投放的加速,对公交车驾驶员的需求日益增加。如按人车比例2.5:1计算,即使不考虑正常退休、辞职等减员因素,至2013年底需净增公交车驾驶员2000名。

但是,目前我市公交车驾驶员仅仅依靠社会化培养,公交企业招聘培养手段单一。成长路径一般为小型车驾驶员资格增驾大车驾驶员资格,再由客运企业招聘进入公交企业驾驶公交车,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素质上都与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要求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交驾驶员年龄偏大。依照其成长路径,受考取不同类型车辆准驾资格资历条件的限制,一个驾驶员从获得小型车辆准驾资格到获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最快也要经过8年因此进入公交企业的驾驶员年龄大部分在35-40岁之间,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和适应性驾驶,其后期的服务年限一般只有15-20年左右。因此目前我市公交驾驶员年龄结构以中年为主,呈两头小,中间大的状态。其中40岁至50岁超过50%。(30岁以下占4.6%,31-40岁占32.8%,40-50岁占50.2%,50岁以上占12.4%。)

二是新招聘驾驶员的素质相对不高。驾驶员在获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的8年或更长的时间里,若没有经过系统规范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管理、培训,会养成一些不良驾驶习惯,安全意识偏低进入公交企业后,后续管理难度大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根据2013年公交车辆事故统计,40%的事故是在入职年以内的驾驶员中发生的。(30岁以下的驾驶员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分别为8.1%、7.9%,31-35岁交通违法率、事故率分别为5.5%、5.3%,均高于36-40岁的4.8%、4.4%)同时,由于缺乏规范针对性的培训,其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能不突出,难以满足公共交通安全的要求,难以满足公交企业和公交行业发展的需求。

三是招聘驾驶员的资质审查机制不健全。各公交企业迫于驾驶员短缺的压力,以及缺乏对应聘驾驶员安全驾驶和服务资历情况的了解手段,对应聘公交驾驶员的资历审查难以细致,对其进入行业前或在其他企业的安全驾驶及服务状况不了解,因此部分驾驶员抱着“东家不打打西家”的想法,不重视安全驾驶,在原服务企业违章或被企业处分后,仍然可以立即到另一家企业应聘上岗,因此难以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办法:

在继续加大政府对公交行业的财政补贴力度,逐步提高公交驾驶员待遇,加强公交企业文化建设,加大人文关怀的同时,进行改革创新,建立公交车驾驶员系统化培训和社会招聘两个体系,扩充驾驶员来源渠道,完善服务资质和能力水平审查机制,促进公交行业安全发展、持续发展。

(一)建设公交车驾驶员系统化培养体系,将公交驾驶员的培养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提出,“要将大客车驾驶员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员短缺问题”,这为改变目前公交驾驶员培养及招聘困难局面指出了方向。

建议探讨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与公交企业联合办学模式。在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试行开设城市公交职业技能课程,招收初中毕业生,与公交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通过3年公交行业管理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等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毕业后由公交企业定向招聘到企业实习,由企业对其进行驾驶实操培训,直接考取城市公交车驾驶证(按照公安部2012年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年龄在20周岁以上,可以直接申领公交车驾驶证),在22-23岁时就可获得公交车准驾驶资格,再经企业对其进行适应性培训后成为正式的驾驶员。这样可将驾驶员的服务年限提前3-5年,为公交驾驶员队伍增添新鲜血液。由于这部分年轻驾驶员经过正规系统的专业知识教育,素质较高,有利于运营和安全管理部分驾驶员可以在为企业服务一定期限后,增驾大客车驾驶证,流动到道路客运企业服务,逐步带动提高客运车辆驾驶员的素质。对部分思想及业务素质较好的驾驶员,可以培养成为企业管理人员。

该模式实施成熟后可形成公交车驾驶员社会招聘与职业技术培养相结合的良性循环方式,通过职业培养,达到优化驾驶员队伍结构,提高驾驶员素质的目的。

建议由市交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探索交通职业技术教育机构与公交企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研究开设城市公交职业技能课程的课程设置、学员管理、考试录用等具体事项。

(二)全面应用我市公交驾驶员资质技能服务档案和联网查询系统,控制违规驾驶员无序流动。

针对目前驾驶员的流动不规范问题,市客管处已牵头建立公交驾驶员有序流动的评估和引导机制,建设完成公交车驾驶员资质技能服务档案平台,为企业在招聘驾驶员时提供查询服务。建议推动该平台的全面应用,一是健全完善平台中驾驶员基本资料及其违章记录、事故记录等数据信息,及时更新,并实现与交警等相关部门的交换互通;二是出台相关管理规范,对在该平台中有严重违规行为、发生致人死亡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员,不得办理或者限制办理招聘手续,杜绝当前公交车驾驶员招聘中存在的漏洞。在该平台尚未全面应用的过渡期内,应明确驾驶员离开原服务企业时,须由原单位出具工作表现鉴定书,注明驾驶员在单位服务期间的工作表现、事故违章率、服务水平、身体状况等;驾驶员到企业应聘时,招聘单位须审核原单位的工作表现鉴定书。

建议由市交委负责,健全完善公交驾驶员资质技能服务档案信息平台数据库、应用规范和管理办法、并配套修改驾驶员招聘管理制度,形成有序流动模式,保持驾驶员队伍素质的稳定。

 

 

注:此提案为民进广州市委在广州市政协第十二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的集体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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