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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教师流动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来源:民进广州市委 发布时间:2014-02-19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途径,也是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手段。教育均衡主要包括硬件配置均衡、师资配置均衡和生源均衡。近年来,我市通过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硬件设施的均衡配置,通过取消小升初考试、计划实施高中入学指标到校等措施推进生源均衡。在师资均衡配置方面,2013年12月30日广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以流动为手段,以发展为目的,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师资流动。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归口管理”和“区管校用”的管理机制中小学教师管理归口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行在职教师分批流动、新教师在区(县)域内统一调配校长异校任职等措施这对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些政策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一、教师人事关系有待理顺

现行人事体制下,教师的人事关系基本上是以学校为单位来管理。要实现“区管校用”大格局下的教师流动,必须理顺教师的人事关系。而理顺教师人事关系不仅要靠教育主管部门,还需要人事、编制等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协调。

二、保障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对于流动的教师而言,流入学校的地理位置、工作环境都需要重新适应,这对教师工作和生活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缺乏对教师利益的保障机制,缺乏对流动教师的激励机制,会影响流动对象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对流动产生抵触情绪。要让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城乡交流、校际交流,需要一整套落到实处的保障和激励措施。

三、学校考核评审实施方法有待明确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教师流动期间,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由原学校发放同时,建立高级教师职务跨校申报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对流动教师的考核、绩效工资发放以及教师高级职称的跨校评聘还需进一步细化。

 

办法:

一、理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归口管理的人事关系

建议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归口管理”的教师管理制度,以“区管校用”这一制度对教师进行管理并理顺人事关系,使“行政干部能上能下、教职工能进能出、专业技术职务能升能降”的新型用人模式能够普及,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

建议借鉴四川成都市温江区的经验,成立“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对城乡教师的人事、户籍、保险等进行统一管理,打破教师属于“学校人”的人事关系束缚,从而实现城乡优秀教师的顺利流动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不愿放人,教师不愿流动的情况,逐步实现教师的“无校籍管理”,盘活全市的教师资源。   

二、健全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教师聘用制度

建议市、区编制部门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实际需要以及财政状况,建立本级中小学教职员动态编制管理机制。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级教师的招聘、聘任、岗位职数的制定。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内教师的岗位等级比例调剂、岗位聘任、跨校调动等工作。采用动态定编、科学定岗、合理调剂相结合的方法盘活全市的教师资源,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聘任办法,健全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教师聘用制度。

三、制定跨校评聘的操作指引 

建议由人社部门结合“区管校用”制度,对于区域内各校高级教师职务岗位空额信息公布、教师跨校申报的推荐、报送、聘用、评价等工作制定细则,引导城区学校、优质学校的中学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普通学校任教,通过跨校申报促进人才流动,为薄弱学校留住高素质人才。

四、进一步建立促进教师流动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在教师流动工作中,通过政策推动,又强调人文关怀,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在全面了解和分析教师队伍的编制、职数、分布、结构、工作年限等基础上,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交流计划。建议校长、骨干教师一般在区(县)域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一般在就近片区内进行交流建议市、区财政部门建立薄弱学校教师任教补助制度按距离远近、学校等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交流教师补贴边远地区要考虑适当提供教师工作周转房。区(县)、校两级建立流动教师业绩档案,加强对流动教师工作的跟踪管理,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

 

注:该提案在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作为民进界别提案做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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