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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广州市委提案情系教育受到媒体关注
  来源:参政议政处 发布时间:2014-02-18

 

 

【编者按】 两会前夕,民进广州市委就今年两会期间准备提交给市政协的集体提案,接受了社会媒体的采访,并向有关社会媒体做了通报。广州民进作为一个以教育界为主界别的参政党地方组织,关心教育改革,情系教育发展是民进一贯的优良传统。部分涉及教育问题的提案收到媒体的高度关注,给予了密集、大篇幅的报道。部分报道情况如下。

    2014年2月13日《南方都市报》] GA05版,以《两年23亿投公办幼儿园能分一杯羹给民办园吗?》“民进广州市委建议投入重点应转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题,大篇幅报道了民进广州市委的提案。内容如下:

    过去的两年中,广州市政府投23亿支持公办幼儿园,可否分一杯羹给民办园?自2011年开始的广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限已满,南都记者昨日得知,本次两会上,民进广州市委递交集体提案《转变思路,推进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和规范性发展》,建议市政府支持民办普惠幼儿园改善师资,降低办学成本。

    问题:继续投入公办园将造成新的不公

    据悉,这投入的23亿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的新建和改建。《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完成实施后,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已达499所。与此同时,市财政2012和2013年,分别安排专项经费总额1亿元,各区(县级市)财政共投入4455.7万元和640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普惠园发展。截至2013年6月的数据表明,全市各区(县级市)共认定普惠园640所,提供15.7万个普惠性学位。

    目前,广州公办幼儿园占比为31.5%,已超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中30%的目标。公办幼儿园质量可嘉,而部分民办幼儿园则问题迭出。“在财力无法承担全面公办学前教育的前提下,如果还将发展的重点继续放在公办园建设,必将背离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产生新的不公平。”民进广州市委一名提案负责人说。从投入重点来说,更大的力度应资助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

    广州市政府要求,民办普惠园所享受的政府资助经费,只能作为硬件投入经费,有些普惠园经过两年的财政资助,办园条件已经得到改善。“如果继续对硬件建设进行投入,势必造成财政经费使用的重复浪费”。这名提案负责人认为,这是由于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普惠园发展需求,同时可能影响民办园申报普惠园的积极性。

    同时,占全市幼儿园总数7成的民办幼儿园,存在两大问题:部分从业人员队伍素质较低。目前,部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低、福利差,因此幼教人员准入门槛不高,水平参差不齐。2012年,全市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只有约60%。

    根据民进广州市委调查,无证办园、擅自增加班额、不按编制规定配备保教人员和违规使用接送车等现象还大量存在。因此,亟待规范民办园的办学行为。

    建议:为民办幼教买社保

    民进广州市委建议,政府不应以追求公办园比例为目标,而是将学前教育的投入重点转向资助普惠性民办园,增加普惠园的数量,同时增加资助的力度。

    这名负责人表示,可以借鉴深圳和香港的做法,拓宽普惠性民办园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根据民办园发展的实际需求,资助经费还可用于提高教职工待遇、补充幼儿园日常运作经费等公用支出。

    她认为,可建立“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制度”,对从业三年以上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保教人员发放补贴,让人才留在幼教行业。规定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教师发展津贴”用于资助教师专业进修和课程研究。同时,使用资助经费为保教人员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我们算过,每个教师大约需要600元购买五险一金。老师待遇提高的话,可以请到更好的老师。”

    提案同时认为,应以立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其建议出台《广州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将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列入普惠园的认定标准和年检内容,规定普惠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占保教费收入的比例。提高园长、教师的持证上岗率、学历达标率和教师参加在职培训比例。同时,制订幼儿教师薪酬体系参照标准,要求普惠园按标准为幼教提供薪酬。

 

图一:《南方都市报》有关报道

   

    2014年2月13日,《信息时报》以《让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为题,大篇幅报道了民进广州市委提案。内容如下:

  广州市两会将于2月17日召开,民进广州市委集体提案关注一系列教育公平问题:择校后面是择师,如何让所有的小学、初中老师水平都一样,从而不需择校?广州的幼儿园70%是民办,公办只有30%,户籍人口的孩子大部分就读的是民办幼儿园,但过去两年,广州市对公立幼儿园投入23亿元,如果只眼光盯在如何提升公办园比例和数量上,是否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

  中小学师资不均衡

  建议: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在区一级成立“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对于新老师全区统一招聘,由教师中心聘用,人事、户籍、保险等进行统一管理,派到各个学校。

  民进广州市委集体提案建议,在区一级设立教师管理中心,由中心聘用老师再派到学校工作,让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从而达到教师流动、师资公平。

  民进广州市委参政议政处处长梁晓玲介绍,2013年12月30日广州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归口管理”和“区管校用”的管理机制,“规定校长一定时间后就要到其他学校任职,5%的老教师、10%的骨干教师要流动到其他学校。”但这一政策还未在广州实施,一切细节和具体实施方案都还未有细则出台。

  提案建议,借鉴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经验,在区一级成立“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对于新老师全区统一招聘,由教师中心聘用,人事、户籍、保险等进行统一管理,派到各个学校,“老师是中心的人,不再是学校的人”,从而打破教师属于“学校人”的人事关系束缚,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不愿放人、教师不愿流动的情况,逐步实现教师的“无校籍管理”,盘活全市的教师资源。

  要实现教师的“区管校用”,提案建议,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归口管理”的教师管理制度,以“区管校用”这一制度对教师进行管理并理顺人事关系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同时,对于区域内各校高级教师职务岗位空额信息的公布、教师跨校申报的推荐、报送、聘用、评价等工作制定细则,引导城区学校、优质学校的中学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普通学校任教,通过跨校申报促进人才流动,为薄弱学校留住高素质人才。

  提案认为,在教师流动工作中,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全面了解和分析教师队伍的编制、职数、分布、结构、工作年限等基础上,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交流计划。

  提案建议校长、骨干教师一般在区(县)域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一般在就近片区内进行交流。为了激励老师到边远地区交流,提案还建议市、区财政部门建立薄弱学校教师任教补助制度,按距离远近、学校等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交流教师补贴。边远地区要考虑适当提供教师工作周转房。区(县)、校两级建立流动教师业绩档案,加强对流动教师工作的跟踪管理,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

  教育局:与教育部门的努力方向不谋而合

  广东省教育厅副主任姚侃认为,择校背后是择师,该设想“有利于师资流动和均衡,与教育部门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不谋而合。”但是涉及一系列的人社部门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他表示,“教育部门的一系列制度设置都是在朝教育均衡的方向在走。”

  海珠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高芸则表示,要实现这一设想,要从上层打破编制的统一,还涉及教师的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怎么算等诸多问题。

  教师:不解决职称评聘,一切是空中楼阁

  荔湾区一中学教英语的郭老师告诉记者,师资流动中的人事调整是老师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她担忧,流动的教师需要熟悉新学校环境,这对教师工作和生活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缺乏对教师利益的保障机制,缺乏对流动教师的激励机制,会影响流动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对流动产生抵触情绪。不少教师反映,如果不解决考核,特别是职称评聘,那么师资流动依然是空中楼阁。

  民办学校老师工资只有公办1/3

  民办学校方面,民办学校教师占广州教师数量的三分之一,但教师数量和素质与公办学校差距明显,师资配置明显不均衡。

  提案指出,以白云区为例,至2013年6月止,公办小学教师年工资10.8万,民办小学教师年工资3.1万;公办初中教师年工资12.7万,民办初中教师年工资4.1万。民办学校老师工资几乎只有公办学校的1/3,造成教师流动性大。

  此外,根据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教师每人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但是,2012年广州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安排600多万元,计划培训民办学校教师1387人次,报名率只有25.14%。

  民进广州市委建议,逐步探索对年检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民办学校给予适当比例的“经费自筹”三类事业编制,使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人事档案挂靠行政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待遇。建议参照公办教师的工资水平,确定区域民办学校教师的最低工资标准。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职工工资专户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

图二:《信息时报》有关报道

 

2014年2月13日《羊城晚报》A07版以《如何让师资均衡政策落到实处?民进广州市委提案建议成立“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为题,大篇幅报道了民进广州市委提案。内容如下:

打破“学校人”束缚推动“名教师”流动

  “择校是一个历年两会被媒体热炒却又无奈的话题,教育局也出台了种种解决方案。可种种迹象显示,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缩水”。2013年12月30日市教育局又出台了《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以流动为手段,以发展为目的,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师资流动。如何确保这一政策能落实到位?民进广州市委计划在市两会期间提交名为《完善教师流动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均衡》的界别提案,对其中一些政策提出了细化建议。

  理顺关系

  流动的保障和激励措施不够细化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归口管理”和“区管校用”的管理机制,中小学教师管理归口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行在职教师分批流动、新教师在区(县)域内统一调配、校长异校任职等措施。提案指出,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些政策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首先是教师人事关系有待理顺。现行人事体制下,教师的人事关系基本上是以学校为单位来管理。要实现“区管校用”大格局下的教师流动,必须理顺教师的人事关系。而理顺教师人事关系不仅要靠教育主管部门,还需要人事、编制等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协调。

  要让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城乡交流、校际交流,需要一整套落到实处的保障和激励措施。

  此外,学校考核评审实施方法有待明确。《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教师流动期间,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由原学校发放,同时,建立高级教师职务跨校申报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对流动教师的考核、绩效工资发放以及教师高级职称的跨校评聘还需进一步细化。

  归口管理

  要成立“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提案建议,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归口管理”的教师管理制度,以“区管校用”这一制度对教师进行管理并理顺人事关系,使“行政干部能上能下、教职工能进能出、专业技术职务能升能降”的新型用人模式能够普及,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

  建议借鉴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经验,成立“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对城乡教师的人事、户籍、保险等进行统一管理,打破教师属于“学校人”的人事关系束缚,从而实现城乡优秀教师的顺利流动,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不愿放人,教师不愿流动的情况,逐步实现教师的“无校籍管理”,盘活全市的教师资源。

  人文关怀

  财政部门可建立任教补助制度

  建议由人社部门结合“区管校用”制度,对于区域内各校高级教师职务岗位空额信息的公布、教师跨校申报的推荐、报送、聘用、评价等工作制定细则,引导城区学校、优质学校的中学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普通学校任教,通过跨校申报促进人才流动,为薄弱学校留住高素质人才。

  如何让教师愿意流动?提案建议,在教师流动工作中,要强调人文关怀。在全面了解和分析教师队伍的编制、职数、分布、结构、工作年限等基础上,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交流计划。建议校长、骨干教师一般在区(县)域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一般在就近片区内进行交流。建议市、区财政部门建立薄弱学校教师任教补助制度,按距离远近、学校等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交流教师补贴。边远地区要考虑适当提供教师工作周转房。

  ■校长意见

  教师流动最好按服务年限不按比例

  以区为单位流动只能是小范围均衡

  针对这一政策,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几位校长。一位越秀区某小学的校长表示,如果是规定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满了5年必须流动,好过按比例流动,因为那样的实操性更强,政策更容易落到实处。她说,“骨干”教师缺乏一个量化标准,什么叫“骨干”?作为校长,她坦言自己并不希望优秀教师流到别的学校去,但作为教师本身而言,到不同的学校锻炼有助于自身的成长,也有助于学校实现师资的均衡。从这个角度出发,这一政策还是有利好的一面,但要落到实处必须考虑细化规定。

 

图三:《羊城晚报》有关报道

 

文:刘雪 林楚凡 蒋隽 韦英哲 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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