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环境教育是贯彻基本国策的基础工程,是增强全民族环境意识的战略任务,是不断壮大环境保护工作群众基础的有效方法,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国民的环境意识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一环,也是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职责。目前,广州已被列为全国低碳城市试点,加强环境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低碳城市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环境教育,1992年,国家环保局与国家教委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的方针,1996年国家环保局三部委颁布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又联合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以下称《纲要》)。《纲要》为环境教育的全面普及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市在环境教育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1997年我市在全国首开绿色学校评估的先河,目前,已经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1045所,占学校总数的80%以上,是全国各级各类绿色学校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我市环境教育工作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污染减排以及正在开展的低碳城市建设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公众的环境意识也得到了提升。但也应该看到,我市环境教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建设生态文明和低碳城市的目标相比,仍然很不适应,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 我市环境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制度有待健全。
主要体现在教育部门和学校系统均没有建立相应的环境教育领导体系的法律法规依据,更不可能行使完备的环境教育运行机制。
在我国,环境教育的法理依据来自于《环境保护法》第5条:“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对环境教育问题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并无专门的环境教育法,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也很少有环境教育方面的内容。由于环境教育缺乏确定的法律地位、没有专门从事环境教育的机构和人员、没有确定的目标和评价标准,缺乏强制性的约束,因而环境教育至今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处于可有可无、操作“弹性”过大的状态,管理制度不健全,这样极其不利于国民环境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二)环境教育人才不足。
一是环境教育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还未制定相关的环境教育教师序列,受到编制的限制,环境教育的教师主要是兼职,师资的数量不足,同时,虽然我市开展了针对学校教师的环境教育培训,但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短时间内难以有大幅度提高,环境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受到影响。二是环境教育管理力量不足,学校环境教育管理队伍有待建立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社区环境教育也遇到类似的问题。
(三)环境教育投入不够。
一是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精力投入不足。二是环境教育经费没有明确的投入渠道和机制,经费严重不足。目前环境教育没有专项经费,教育系统则把环境教育归口到科技教育的内容,从青少年科普经费中列支环境教育经费。由于缺乏基本的经费保障,一些已经成功创建的“绿色学校”,学校环境教育的持续发展也受到了限制。
(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不够。
目前我市环境教育基地主要市华南植物园等9 个教育基地和部分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远远不能满足我市环境教育发展的需要。
(五)环境教育形式有待创新。
我市环境教育主要以绿色创建工作为环境教育的载体,通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绿色企业的创建等一系列的活动,在创建与评估的过程中,对公众实施环境教育工作。在教育系统,环境教育没有统一的教程,没有统一的教学安排,没有从事环境教育的专门教师,一些学校将环境知识渗透于专业的课程中,多数学校的环境教育还停留在一些小范围、小规模的活动上,内容和形式都相对传统简单,在形式和手段上有待创新。
(六)社会公众的环境教育普及度不够。
目前我市虽然开展了一些有面向全市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环保教育培训,每年通过一些活动开展了一些社会公众的环境教育工作,但是离普及全民环境教育的要求还很远。
(七)缺乏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平台。
二、 加强我市环境教育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优化发展环境。
制定我市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建议市政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教育部等六部委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制定我市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确定我市环境教育发展目标,建立环境宣传教育统一战线,提高公众参与能力,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健全环境教育机构。加强环保局宣教中心的投入,增加编制,形成市、区、街道环境教育工作网络;学校等单位成立相关的环境教育管理部门,系统落实环境教育的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策支持,吸引大批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参与到环境教育工作中来。开辟专门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为环境教育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专业发展提供保障。
加强部门协作,健全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环保、宣传、教育、文明办、水务、园林、城管委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各负其责,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环境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富有实效的工作机制。
(二)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全方位开展环境教育。
大力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活动。建议职能部门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环境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年度计划,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和地域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环保教育活动。在有条件、有代表性的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设立统一的宣传教育主题,组织全市环保NGO和热心环保公益事业的企业、单位,开展有创意、有影响、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大型环保公益义演、环境文化艺术节、环保主题竞猜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广州环境奖”或“广州环境大使(广州环保人物)”等评选活动,在全市营造出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提升我市环保宣传教育的广度和高度。
加强教育体系内的环境教育。学校是针对青少年开展环境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把环境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青少年环境素质评估,并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开设环境教育通识课程,支持环境保护学生社团发展,开设环境教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引导青少年采取亲近大自然的学习方式,从身边能切身感受的环境问题人手,从小培养环境意识,塑造良好的行为方式。
学校按照学生人数配备专职或兼职环境教育指导员,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学校环境教育管理部门,列入学校行政管理体系,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在学生德育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下设立环境教育室,并确定相关负责人。
高校要将环境教育作为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对环保相关专业的教育活动进行特别扶持,保证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
鼓励教师开展环境教育理论研究,支持学校自主开发环境教育课程体系,开展户外科学考察和生态体验活动。
积极开展面向企事业环境教育。我国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较低,建议通过行政法规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环境教育,并借此在企业中逐步推行企业环境责任的新理念,在条件成熟时实行环境会计、环境审计、环境统计等企事业考核的新机制。
探索开展针对领导和管理层的环境教育。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导机制决定了对领导干部和管理层的环境教育尤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并通过环境教育逐步推行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新机制,例如绿色GDP、环境政绩考核等。
(三)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环境教育持续发展。
市、区两级财政将环境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环境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环境教育部门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争取各级财政、发改委项目资金的投入;筹建具有税前抵扣的环境教育基金会,支持社会力量为环境教育工作提供资助。对企业开展环境教育的资金支出和社会各界为环保团体进行的捐助减免税收。
(四)搭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平台,加强舆论引导。
建立环保公众参与网站。建立环保公众参与网站,搭建环保部门与公众交流的平台,拓宽环境保护信息发布的渠道,增强全社会投身环境保护事业的凝聚力。
开设环保专栏、设立环保宣传电子屏。在主流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开设环保专栏,在全市各居民社区安装设置生态环保宣传电子屏,广泛传播环境保护理念,加强舆论引导。
(五)建立健全机制,鼓励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环境教育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及基层社区工作者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成立环境教育志愿者队伍,形成以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为载体的环境教育格局。政府为学校和社区提供低廉的土地和房屋作为进行环保教育的场所。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购买社会力量提供的环境教育服务。
定期表彰命名环境教育基地。为了加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或单位建立环境教育宣传室、教育馆、博物馆。建立政府定期表彰命名一批环境教育基地的制度。
(六)整理形成我市环境教育的品牌项目。
加强我市环境教育研究。培育环境教育研究团队,形成以高校教师领衔,中小学及社区环境教育骨干组成的环境教育专家团队,对我是环境教育的经验进行系统的梳理,形成广州环境教育的理论体系。
建设环境教育示范项目。配合我市低碳城市的建设,环境教育应持续做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的评估及建设,同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学校一体化的环境友好型社区,倡导低碳生活和生态文明。建设社区环境教育体验中心屋,切实做到环境教育进社区。
支持环境教育产业发展。对环境教育资源开发、网站建设、环保文化创意,环保产品等给予优惠政策。
(七)建立规范的全民环境意识评估体系。
通过深入的调查论证,建立包括认识意识、关注意识、行为意识和道德意识等在内的公民环境意识评估体系,特别是对青少年学生的环境评价。
开展针对青少年接受环境教育培训、关注或解决环境问题,厉行节能减排、绿色消费,参加环境科研活动或环保志愿者活动等内容进行评估,并纳入学生综合评价。
(八)建立环境教育工作绩效评估机制。
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环境教育工作评估体系,确定评估内容、方法及工作步骤,全面评估环境教育工作,评估结果纳入单位综合绩效评价和干部考核内容。
设立“羊城环境教育成就奖”,专门表彰在环境教育工作涌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