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或设备供应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控制项目成本、保护相关员工廉政廉洁有着重要意义。推行招投标制,通过竞争确定工程价格,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但是,我们通过对在广州工程交易中心完成招投标并已竣工结算的项目随机抽取60多项进行中标价和结算价的对比分析,发现财政投资项目的结算价多数高于中标价。其中,结算价比中标价增加50%以上的占9.7%,有6项,最多的增加了182.8%。可见,通过招投标降低的中标价变成“虚数”,使得招投标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极大降低。根据分析,导致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原因主要包括:(1)设计深度不够,漏项多,设计变更多;(2)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工程量清单计算不准,工程量变更大;(3)现场签证多。
为了进一步发挥建设工程招投标对节约财政投资,提高财政投资效益的作用,提出以下建议:
1. 严格把好设计关,全面推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减少建设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
2. 严格把好招标关,杜绝工程项目在前期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匆忙上马。要求工程招标前完必须完成前期设计和深化设计工作,给出尽可能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并根据工程量清单做出合理的预算。
3. 严格把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关,建设管理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将招标工程跟踪管理的侧重点放到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上来。所有招标工程的变更和现场签证记录必须事前备案,对于不合理、不正当的变更和签证,及时纠正或否决。不要等到既成现实后结算时无法解决。
4. 建立结算价公示制度。将所有财政投资项目的中标价、结算价以及结算价增加或下降的原因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5. 建立财政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平台,为投资控制管理提供相应的数据资源,避免决策失误的发生。
6. 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明确主体责任,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等在工程建设期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