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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的历史回顾与思考(陈永胜)
  来源:民进广州市委组宣处 发布时间:2011-07-21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多党合作历史的简要阐述(多党合作萌芽、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确立于新中国成立之时,恢复、发展于改革开放之后,制度化、规范化于迈向新世纪的征途之中,主要经历了八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加深了对多党合作的历史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巨大的优越性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坚持多党合作制的坚定信念;通过对多党合作历史的简要考察,提出了合作的基础和前提不能动摇、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应当与时俱进、合作的重点务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点,在理论上为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制作了探索。

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这一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八个民主党派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基本特征。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

一、 多党合作的历史回顾

多党合作萌芽、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确立于新中国成立之时,恢复、发展于改革开放之后,制度化、规范化于迈向新世纪的征程之中,主要经历了八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1、多党合作的探索期(19211945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对与其他党派的合作的理论认识是不够成熟的,党派合作的认识和实践走过曲折的历程。

19217月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曾特别提出:“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一大决议也规定,共产党在政治斗争中,“应永远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相互关系”。

19227月中共二大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决议案》,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必须暂时联合民主派才能够打倒公共的敌人----本国的封建军阀及国际帝国主义—之压迫”。“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

19236月,中共三大通过了三大宣言和〈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的决议案〉,决定与国民党合作,中共三大标志着共产党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正式形成,更是党派合作的首次尝试。

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作为政党合作和阶级联盟的一次伟大实践,第一次国共合作基本上展现了政党合作和阶级联盟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这就为以后中共处理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政党的关系,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理论,积累了初步的经验和教训。

在国共合作破裂的形势下,独立于国共两党之外的第三个政党产生了,这就是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被当时的人们称作第三党,它是中国民主党派产生的主要标志。同时期产生的还有其它个别党派。

由于坚持对中间势力的排斥政策,这一时期,共产党基本放弃了与其他政党的合作。中共中央于19285月作出的《关于对第三党的认识和态度》的决定和6月召开的党的六大决议中,都把“第三党”看作是没有独立性的一部分失意的小资产阶级组织的政党,是蒋介石反革命统治的工具。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逐步上升为主要矛盾,这就使国内阶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有了明显抗日的倾向。19358月的“八一宣言”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和抗日救国的十大纲领,首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得到全国各阶层人民的拥护和响应。19361212“西安事变”后,国共两党联合抗日,至此,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标志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

但是,共产党内在同资产阶级尤其是大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的问题上,曾出现过两种极端的错误观点,一种是看不到资产阶级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参加革命斗争的可能性,因而忽视同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并尽可能保持这个统一战线的政策,这就是“左”倾关门主义;另一种是看不到资产阶级尤其是大资产阶级不但在极力影响小资产阶级和农民,而且还在极力影响无产阶级和共产党,而且总是在极力破坏共产党的独立性,当革命同他们的利益相冲突时,他们就叛变,因而同资产阶级进行联合的同时,却忽视了必须同他们进行必要和坚决的斗争,放弃了独立性,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

1939104,毛泽东同志在为党内刊物《共产党人》撰写的发刊词中正式提出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党的“三大法宝”的著名论断。并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同中国资产阶级和其他阶级的统一战线,是在三种不同的情况、三种不同的阶段中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二重性,决定了我党必须对其采取既联合又斗争的政治策略。实践证明,毛泽东同志关于统一战线是党的法宝的论断,成为共产党团结民主党派共同奋斗的理论基础。

2、多党合作的成熟期(确立期)(19451949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首次政治合作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迫于国内外形势的压力,电邀毛泽东同志赴重庆共商国事,19451010日,国共两党签订《双十协定》并确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这为各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提供了平台。各民主党派对即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都表示出极大的关注,民盟、民建、民进、九三学社筹备会等都对会议提出积极的建议,并希望全国人民“用全力促其成功”。19461月召开的政协会议,参加的党派团体有共产党、国民党、民主同盟和社会贤达四部分,而且各派出9名代表。政协会议期间,共产党与民盟密切合作,双方在提出重大政治主张之前,事先彼此协商,开创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首次政治合作的先例。

民主党派支持共产党发动“第二条战线”

194754,在共产党的支持和组织下,全国学生举行纪念“五四”的活动。520,各地数千名学生在南京联合发动反内战的游行请愿活动,遭到国民党当局的血腥镇压,是为“五二0惨案。全国各阶层人士尤其是各民主党派通过不同方式声援、支持和参加学生运动。这种反对蒋介石反动政府的学生运动被称为“第二条战线”。共产党发动和组织的“第二条战线”,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从而进一步孤立了蒋介石集团,对推翻国民党,解放全中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拒绝参加国民党伪“国大”,坚决支持共产党

19463月,国民党二中全会推翻了政协会议确定的民主原则,6月发动全面内战,7月宣布定于11月召开“国民大会”。

111021个党派团体联合发表《我们对于召开国民大会的意见》,表明了反对和拒绝参加“国大”的立场。由于共产党的努力和争取,参加“国民大会”的基本上是国民党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实质上只是使国民党专制独裁合法化,理所当然遭到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反对。通过这次斗争,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加强了合作,也进一步促进了双方的相互了解。

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五一”口号,自觉接受共产党领导

1948430,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着,毛泽东亲自致函民革主席李济深和民盟常委沈钧儒,征询他们对召开新政协的意见;中共中央也要求属下组织及时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社会知名人士交换意见,并将各方反映报告中央。中共“五一”口号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55,李济深等12名民主党派的代表联名致电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表示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坚决支持和拥护中共召开新政协、建立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及海外侨胞纷纷发表宣言、声明、文稿、文章,表示响应“五一”号召。

应当指出的是,在当时将要取得革命胜利的大好形势下,共产党内部出现了“共产党打天下,民主党派坐天下”等不利于党派合作的言论,为此,毛泽东在19493月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为了革命的彻底胜利和新中国的建设事业,“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与此同时,一些民主党派如救国会、九三学社、农工党等都在内部商讨本党的存废问题,有的人认为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针对这种情况,中共明确阐述了民主党派不仅要继续存在,而且要向前发展的方针。

19496月,由毛泽东主持召开了新政协会议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共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23个各阶层的单位的代表共134人。在新政协的整个筹备过程中,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同中共肝胆相照,亲密合作,融洽协商,增进共识,为新的政协会议的顺利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

新政协运动,既建立了各民主党派与中共的平等合作关系,又充分体现了中共的政治领导地位,探索了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具体路径,并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新政协召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正式形成

194992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662人,其中党派代表共14个单位165人。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全国政协委员会180人,其中各民主党派成员占60多人。选举产生的5名政协副主席中,党外人士占4人。选举产生的6名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党外人士占了3名。在56名政府委员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占27名。新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国体、政体以及政权机关等作了规定。

这就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从诞生起,就体现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特点:民主党派参与新政权的创立与管理,既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新政协的胜利召开,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也标志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正式确立。

3、多党合作的适应期(19491956

多党合作组织机构由二重性向单一性过渡

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使中共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有了重要的组织形式和稳定的组织机构。但是,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之后,“政协会议”就结束了它代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而成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

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它既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党派性质的统一战线组织。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提出

建国初期,共产党内有人认为,统一战线过去是需要的,现在及将来则不需要了;在民主党派的内部,也有人认为,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后,民主党派的历史任务完成了,因而再无存在的必要了。

1956425,在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仅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共中央接受了毛泽东的意见,正式确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

4、多党合作的曲折期(19571977

反右斗争扩大化,多党合作遇挫折

1957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一大批民主党派成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并且给民主党派戴上了“资产阶级政党”的帽子,民主党派成为被改造的对象,民主党派与中共的合作关系因此受到严重损害。

1958年下半年后,中共发现并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在对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示和工商业者的关系上,提出了“一张一弛”的方针,主动采取措施缓和关系,强调调动他们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59-1961的三年困难时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加国家大事的协商,为克服三年困难和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1963年后,在对待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上发生了越来越严重的“左”的错误,认为民主党派在政治思想上还存在大量问题,民主党派各级组织举办读书会、学习座谈会,要求成员“查思想,抓差距”,人人过关。

“文化大革命”多党合作遭受严重破坏

19665月到197610月,我国发生“文化大革命”,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组织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被迫停止一切活动,组织瘫痪,房屋被占,档案丢失,人员流散。

5、多党合作的恢复发展期(19781988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多党合作进入历史新阶段

1978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多党合作也重新走上了正确的发展道路。1979615日和1019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为各民主党派举行的招待会上,分别作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和《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重要讲话,邓小平在讲话中总结了建国三十年来国内阶级状况和统一战线的发展,对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作了新的阐述,为新时期多党合作和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十六字”方针的提出

19829月,胡耀邦在十二大政治报告中提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的合作。“十六字”方针是指导中共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对坚持和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6、多党合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期(1989—)

中发(198914号文—标志着多党合作发展走上制度化轨道

198710月,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概念,并且把完善这个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912月,中共中央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进入制度化的发展阶段。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载入宪法

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多党合作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多党合作新的发展期

2005218,《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正式下发,“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意见”的颁发,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步入系统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轨道,标志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即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

二、多党合作的实践思考

以上我国多党合作发展的历史轨迹清楚表明,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智慧的结晶,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际,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多党合作的伟大实践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深入思考和总结,我认为以下三点尤为重要。

1、合作的前提和基础不能动摇

多党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坚持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共同的政治基础是多党合作的前提。不同时期的多党合作之所以成功,关键是中共与民主党派能在不同的时期达成政治共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多党合作的政治共识是推翻三座大山;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新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是“6个有利”即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的六条政治标准;进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探索出一条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稳定、团结亿万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这是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政治共识,必须坚持,不能动摇。

2、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应当与时俱进

实践证明,多党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反映时代的特点,与社会条件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合作的内容主要体现政治认识的求同存异,民主党派与中共的合作主要通过支持或者反对某种政治事件以及支持、参与和参加统一战线的形式来实现。如民主党派支持和参加中共发起和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民主党派于1946年召开的旧政协会议上就政治主张与中共事先彼此协商亲密合作、民主党派积极声援支持和参加中共发动的“第二条战线”、民主党派拒绝参加国民党召开的伪“国大”、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五一”口号等等。新政协会议胜利召开和新中国成立后,合作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一个参加”和“三个参与”,中共与民主党派通过会议协商等方式进行的党派层面的政治协商以及中共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成为重要的合作组织形式和机构,中共党员干部与民主党派成员经过法定程序参加国家政权,在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以人民代表或国家公务员身份合作共事成为合作的具体路径。我们以中共关于与多党合作的两个“意见”(一个是19891230日发布,一个是2005218日发布)的内容作对比就会发现,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内容和形式是与时俱进的,是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

3、合作的重点务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多党合作的发展历史表明,合作的重点必须有利于解决那个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任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同“三座大山”的矛盾,任务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新政权;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新中国成立后(1949-1956),1952年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土改任务完成后,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新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发展期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多党合作的重点也相应经力了共同推翻三座大山、民主党派参与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等不同的阶段。

主要参考文献:

1、《多党合作的历史与现实》中央编译出版社

2、《中国多党合作的八个里程碑》华文出版社20067月版

3、《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200711

4、《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891230

5、《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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