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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把握机遇 培育环保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来源:穗进参 发布时间:2011-07-20

提案选登

把握机遇

培育环保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环保产业具有高市场需求、高公益价值、高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和高增长潜力等特征,是既能产生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又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兴产业,加快环保产业的发展对我市建设低碳广州和转变发展方式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 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有利于满足巨大的环保需求。

我市“十二五”期间要建设低碳广州,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25%,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40%,万元GDP能耗降至0.54吨标准煤,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超过355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要实现这些目标,将会催生对环保产品和服务巨大需求同时,我省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大,预计“十二五"时期珠三角地区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将达数千亿元。加快发展环保产业,能够有效提高我市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的自给率,同时还能辐射珠三角和国内的环保市场。

(二) 加快环保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国研究表明,环保投资对其它相关产业的放大倍数是810倍,对GDP的拉动较大。因此环保产业已成为世界各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环保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一五”期间,我市市本级共安排121个排污费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5.4亿元、补助1.2亿元。2009年我市累计分别投入1235万元和1890.9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典型工业企业循环经济项目和31个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示范和应用项目建设。2009年,在中国政府4万亿扩大内需投资中,有3000亿投入环保相关产业。

“十二五”期间,基于国内的环境问题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无论是在指标上,还是要求上,投入力度都要加大。据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环保总投资将达到3.1万亿元,其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要投入1万亿元,环保产业产值将达到4.92万亿。未来几年,环保产业会保持年均15%-20%的增长率。

(三) 环保产业的发展面临着重要的机遇期。

在发达国家,环保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10-20%,并且以高于GDP增长率 1-2倍的速度发展。众多发展中国家也将扶持环保产业发展作为推动经济增长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纷纷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我国已经把环保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正在编制《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湖南、浙江、江苏、上海、武汉、长沙、沈阳、大连等省市均已制定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可见,“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应该把握机遇,分享绿色经济的盛宴,加快培育环保产业,尤其重点发展扶持环境污染治理产业,使之成为我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

一、 广州市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

我市环保产业覆盖面较广,涉及领域众多,涵盖了从环保产品的生产、环保设备制造、环保工程建设、环保工程咨询和服务、资源综合利用、洁净产品生产等多个方面。近年来,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总体趋势是朝着做大做强的方向发展。根据2009年统计数据,广州市具有一定规模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约350余家,从业人员21000余人,2009年环保产业年收入255.32亿元;,环保产品年销售收入25.68亿元,环境服务收入229.65亿元,年利润35.46亿元,固定资产原值达到69.45亿元,获得环保产品标志认可的产品83个,位居全省前列。2尤其是广州为兑现举办“绿色亚运”的承诺,从2004年起,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通过一系列的环境整治政策与工程措施的实施,一大批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广州环保产业的产值得到大幅提高,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开发与应用,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提高,提升了广州环保产业的实力,也给广州的环保产业发展带来了一次大的发展与提升。广州环保产业无论是数量、规模和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横向比较,就全国省会城市而言,广州环保产业从业人员、规模、产值、利润等方面,总体处于中上水平,其中在环境服务方面处于全国先进水平,而在环境制造与装备方面处于全国的中下水平,环保创新与研发能力处于中等水平,广州环保产业已经具备成为我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的基础和有利因素。

二、 广州市环保产业发展存在问题和困难

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综合性产业,相对其他行业产业发展而言,起步较晚,主要依靠传统的工业企业作为产业支撑,起初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环保产业在其起步阶段只能作为主体工业的附属产业,加之环保产业涉及面广,发展壮大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具有相当难度,发展到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

(一) 中小企业多,传统产品多。

我市环保企业基本属于中小企业,缺乏上规模的旗舰型企业,年收入低于3000万元的环保企业占80%以上,环保产业的大多数企业从最初的个体及民营经济发展而来,企业的起步低,完全靠自我积累求来发展。因此,环保企业低水平重复多,企业利润低,发展缓慢。

(二) 自主创新能力弱,发展后劲不足。

广州的市场开放程度高,本地企业面临的同水平同质竞争非常激烈,企业基本处于求生存状态,很难开展企业后续发展所需的科研与技术提升工作,因此企业的发展后劲不足,产业技术水平总体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仍不完善,产学研合作有待加强,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三) 缺乏宏观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我市乃至广东省至今仍末出台关于环保产业的指导性文件和产业长期规划,对环保产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浙江省政府2002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提出环保产业的发展目标、重点领域、扶持政策等。山东省2008年由省经贸委、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设立财政资金,采取贴息、税收减免等措施,扶持环保产业发展。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2)》,对全省环保产业未来十多年的发展进行统一部署,提出重点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科技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具体措施,并对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任务分工。省内的深圳与东莞也已经初步完成了各自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深圳市人民政府20099月还推出了《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由此可见,环保产业是一个公益性、政策性很强的行业,环保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扶持。广州市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上,相对其他支柱产业显得单薄,与其他重点发展环保产业的城市相比,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不够。诸如:市场准入门槛低、环保企业选址困难、产业聚集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装备制造业落后、配套差,环保设施社会化营运程度低等。

虽然广州的环保产业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广州市场经济起步早、经济总量大所所决定得,广州的环保产业总体实力跟广州的经济实力、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及环保投入等均不相称。

三、 关于培育环保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的建议

(一) 将环保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编制发展规划。

面临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机遇和全国各地百舸争流的严峻挑战,我市应明确将环保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尽快制定出台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发展规划,编制环保产业发展的产业导向目录和指南,着重发展有市场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环保产业,形成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环保产业结构和产业内容。

(二) 制定《广州市节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

制定办法,认定我市节能与环境污染治理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培育和扶持一批重点环保企业。重点培育具有环保设备生产、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运营管理“一条龙”服务的大型环保工程企业。对认定的重点企业给予政策与财政的倾斜。引导环保企业在产品上加快向标准化、成套化、品牌化拓展,在资质上加快向工程总承办、项目承包等高资质、多资质方向拓展,在领域上加快向节能环保装备(技术)、环保服务等方面拓展。

(三) 建设环保科技园区,引导环保产业集聚发展。

建设环保科技园区,谋划重点项目,加速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出台《广州市战略新兴产业基地认定办法》,认定一批市级重点产业基地,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在全市规划建设一批环保科技示范园区,由市政府统一认定挂牌。对进驻园区的环保企业给予用地、融资、租金、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扶持其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制造、研发及环保服务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四) 设立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培育环保产业市场。

我市根据实际情况,以l-3年为周期,设立产业转型升级工业“三废”处理、生态保护、城市环境、农村地区等环境整治工程专项。在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招投标方式选择环保工程承建商,由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同时加大环保设备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优先选用重点环保企业的环保设备及产品,培育我市环保产业市场。

(五) 制定和落实环保优惠政策,扶持环保产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有关环保产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环保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环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

(六) 设立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强化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立足自主研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提升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环保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提高环保产品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加强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的评选、推广,示范推广一批能够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果,促进污染防治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组织和扶持环保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加强和扶持科技开发、产学研结合、国内外技术交流;重点开展工业、城市、农村地区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对产业基础性公共技术,政府鼓励以项目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标,政府在资金方面给予资助;对重大环保科技攻关、环保新产品试制、环保科技示范工程,发改委、经贸委、科信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在评估立项、科研经费、验收鉴定、成果推广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七) 发挥环保产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为产业发展服务的能力。

发挥环保产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及时了解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在加强会员服务、行业统计、发展研究等基础性工作上,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可委托环保产业协会重点做好规范与管理环保产业市场、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等方面的工作。发挥环保产业协会在整合社会资源,为企业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技术示范推广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环保产业骨干企业的扶持和服务,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强强联合,发挥骨干企业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环保企业集群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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