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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阳:学习法学文化,加强法学教育
  来源:综合基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13

  

2月25日至3月1日广州律协在香港大学举办的第六期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学习活动。走访香港律协、澳门律师公会,参观香港终审法院、香港调解中心,交流两家香港事务律

这次学习,也可以视为一次法律文化之旅,更加深化或纠正我的关于普通法、大陆法的一些知识、理解看法

众所周知,学术界普遍公认,世界有所谓五大法律体系,即英美法系(也叫海洋法系)、大陆法系(也叫成文法系)、伊斯兰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儒家文化法系

“法系“即“法律体系“。法律作为一种制度、文化、价值现象,是否成熟、完备而自成体系,在我看来,以下因素不可或缺:一是成为最重要、最主要的社会规范,二是借助国家权力制定、落实、监督实施,三是具有特定市场价值派生特定职业群体,四是具有学术研究价值,派生专门研究、教学机构。          

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是世界上最成熟、最具影响力的法系。香港适用普通法,是英美法系的重要区域;而澳门作为曾经的葡萄牙租界地,随葡萄牙适用大陆法,是葡语大陆法系的重要区域;而我国作为世界上硕果仅存的社会主义国家,自然扛起社会主义法系之大旗,属于典型且最主要的社会主义法系国家(改革开放前尽管我国一直是社会主义阵营最主要成员,但却被排斥在社会主义法系之外,这与我国在改革开放前除制定了宪法、婚姻法等少数法律外,其余的法律长期缺失,以政策、党委和政府红头文件代替法律的历史现实密切关联。

一、香港适用的是普通法,而不是英国法

诚然,普通法最早渊源于英国,而且香港曾被英国管制,所以很多人甚至一些法律专家、学者也想当然的认为香港适用英国法。普通法比英国法更广泛的概念,类似于中国人、华人的区别。

、英国的成文法不适用于香港,但判例法适用于香港

香港法院依照普通法系“遵循先例“之原则,也参照、适用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甚至新西兰法院判例;反之,这些国家在某类案件的审理参照香港法院判例。说明香港法院司法具有国际水准、国际声誉。

三、尽管司法具有国家主权性质,但法律文化更多的是从“技术“或“专业“角度理解,可以将法律作为一门“生意“去经营。

香港律师公会与澳门律师公会,其基本职能尽管大同小异,但仔细斟酌,似乎还是有细微差异。香港律师公会,似乎更加强调维护律师职业的社会公信力,似乎对律师的行业约束更为严厉;澳门律师公会似乎更加强调维护律师职业的尊严、威望。

中原因也许从英美法系与成文法系的差异找到“蛛丝马迹“。成文法系,法律管辖的各种社会事务包罗万象,均以各种条文形式“疏而不漏“,法律人只需“按文索骥“,收窄个人发挥余地;而英美法系,成文法、判例法并行,而各种案例可以说是堆积如山,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研究、去寻找“最相类似“的那个案例,或者保持先例,或创造新案例。这样法律人尤其律师的作用更加突出、更为重要;同时,律师的“法律商机“也更多一些。利益驱动,律师违规的概率也更高一些。所以,监管自然也更为严厉一些就好理解了

当然,香港同行也提到,基督教对人的道德要求也更高一些,也许也是香港律师公会更为严厉一些的原因。

四、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相比,其司法公信力、权威性似乎更胜一筹。

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理解“依法办事“:成文法似乎更加突出“依法律条文办事“;判例法似乎明显强调“依法理办事“。以损害赔偿为例,成文法系赔偿严格按标准执行;而英美法系尤其美国除标准外,还有所谓“惩罚性赔偿“,甚至“上不封顶“。这是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的具体体现。

显然,这样的司法功能,对约束违法、维护社会公平更有力度!

五、宗教与法律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圣经》有的章节告诫信徒如何处理婚姻、家庭、财产等问题,就是法律

我们考察一下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就会发现他们与宗教的关系有明显的差异:大陆法系更多的信仰天主教、英美法系更多的信仰基督教。

依法治国已经载入宪法而奠定为国策。司法属于国家主权范畴,不容他国干涉;但法律也有强烈专业色彩,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仅仅四十年,与西方数千年的法律文化历史相比,显得年轻!因此,加强与外国同行的交流,促进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交流、学习,很有必要的!

短短数天,作为一个资深法律人,我从社会主义法系出发,游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三大法系;而儒家文化法系早已淹没在历史尘埃之中,“五大法系“只剩与伊斯兰法系擦身而过。这是人生独特的经历,有一种时空错落、思维切换、观念交替的梦幻

    回顾此次学习之旅,有感而发:律门五色调不匀,儒家幻古兰经。

英美大陆相距远,法佑中华求异同!

 

 

 

 

 

(文/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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