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的主要服务是整合外贸行业各服务环节,然后统一投放给中小外贸企业,包括国务院2013年促外贸“国六条”所指的融资、通关、退税以及物流、保险等外贸等环节。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流程主要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鲜明的“互联网+”基因。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外贸代理企业正发生深刻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逐渐兴起。二是外贸业务模式创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除了传统代理服务外,还整合物流、融资等国际贸易供应链各环节服务,不以赚取商品差价和代理服务费为目的,而是通过整合供应链来获取利润。三是服务于中小微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微企业,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进出口环节相关服务,降低了中小外贸企业的成本,壮大了外贸企业主体,对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但目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还存在以下瓶颈:企业业务规模普遍较小,影响其发展的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出口退税方面。企业普遍反映国税局对外综服务企业资质认定、业务监管,如函调、单证备案等管理要求各不相同,缺乏统一管理规定或操作细则。虽然早在201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布了《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但在实际经营中,国税部门对外贸综合业务持谨慎态度,对企业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业务”监管过严,按照 “C”类企业标准管理,大部分出口业务都需要函调,出口退税时间近5个月。另外国税部门对每笔业务必须通过单列收汇、并提前通过对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进行检查等环节核实其业务完整合规性,使退税进度更加缓慢。为此建议:
1、在企业运营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平台客户审核力度。在传统对客户进行一般纳税人、生产型企业等审核的基础上,对客户出口产品的进货价格和合同价格等进行审核。
2、在税务资质方面,应加快对这种新型外贸方式进行研究,在征纳和退税环节进行一定的改革,给予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类似出口退税A类企业资质,享受办税绿色快捷通道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因发函、单列收汇、备案单证检查等环节引起的退税时间拖延,破除阻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瓶颈。
3、在追踪监管方面,平台企业要及时共享平台数据给税务监管部门,同时内部也应建立对大额订单和随机比例小额订单跟踪验货制度,并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税务监管部门理清责任。国税部门随时接到数据库中定期核验贸易数据,以查实其贸易真实性。
(文/陈健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