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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聚集战略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来源: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1-10

 

 

理由: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是广州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重要目标。其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对于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十二五”期间,我市以创新驱动战略为引领,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但产业研发投入不足、企业创新能力和动力较弱、高新技术产业不强仍然是广州科技创新的主要短板。

在研发投入方面,2015年,我市全社会用于R&D的投入占GDP比重为2.5%,远低于北京(6.01%)、上海(3.73%)和深圳(4%)等同级城市的水平,在4个一线城市中长期处于末位,仅达到广东省平均水平。

在企业创新主体方面,当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不足10%,全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23家,少于北京(62家)、上海(57家)。工业企业研发强度虽然突破1%但低于全省平均研发强度(1.16%),也低于北京、上海和深圳等主要城市。

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2015年,广州高新技术企业只有1919家,还不到深圳的(6753家)的1/3;科技企业不仅规模小、数量少,而且多是创新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缺少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领军型科技企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为5708亿元,只高出深圳华为(3900亿元)和中兴通讯(1008亿元)两家企业营业总收入的16%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税费总额为253亿元,还没有深圳华为(337亿元)一家企业2014年上缴的税费多。且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于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等传统领域

虽然我市2015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内容涵盖创新生态环境、企业主体、创新服平台等方面,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但仍然存在以下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政策集焦度不够,未能产生聚变反应

一是市区两级财政对于小微、小巨人、标杆高新企业的培育支持,未明晰各自的重点,导致重复投入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是投资结构方面,缺乏对技术开发投资。技术开发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关键,但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投入大风险高,我市工业企业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经费比例长期倒挂,失衡现象突出,制约了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是资金投放集焦度方面,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战场的重视程度不够,面广点多分散(一区多园,35个),且产业趋同。目前广州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938家,占49.60%,内企业953家,占50.39%,没有科技巨头企业,行业影响力不强。

(二)政策错位,市场主体作用待激发

一是政府的财政扶持方向与市场主体能够自我调节的领域环节重叠,未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扶持应侧重于技术开发、基础研究等高风险环节,与企业共担风险,而不是产品开发、企业上市等可以让风投公司等社会资本完成的环节。

二是引进项目与培育项目的关系未理顺,偏向于引进对提升经济总量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大项目的投入可以让市场主体去调节。另外,对培育壮大高科技企业存在短视行为,投入的资源、服务水平有待加强。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增材制造等新兴业态是未来发展的新蓝海,还要以更大的力度培育相关领域的本土科技企业。

三是公共资金较多投向具体项目,忽视对于平台的搭建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培育。现有项目评价方式、资金分配机制出现“虹吸效应”,具有潜力的弱小企业得不到扶持。

(三)管理体制待优化,产业集聚度不高

目前广州仍沿袭原有“一区多园”的国家高新区管理模式,缺乏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这样强大、高效、定位清晰的统筹协调机构,高新产业聚集区的引领作用不明显。在国家科技部2014年底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中广州高新区仅位列第11位。另一方面产业规划引领不足,空间布局上各园区同质化,产业园区未能形成有效闭环,国家级产业聚集平台间未形成有效的产业链链接,全市一盘棋的大格局远未形成。

建议:

(一)立法保障、规划引领,鼓励创新

参照国内外经验,适时出台加快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抓好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孵化器税收减免、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把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制定在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的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高新技术产品的鼓励政策,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提供市场空间。

三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大力开发申请拥有专利权,特别是发明专利,建立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推行和完善知识产权参与股权和收益分配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发明人的激励。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实施房地产租售优惠政策,为减轻高新技术企业的负担,实施土地租售价优惠和办公用房、厂房或其他配套房租售价优惠办法。

五是实施贷款优惠政策,通过银行或设立基金的方式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

(二)实行聚集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生聚变反应

一是政策投入要集焦。科技经费的投入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投入环节要集焦,要重点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倾斜;产业领域和项目要聚焦,着重于已有产业基础和科研实力及人才储备的产业领域,集中资源进行突破;政府间的支持要集焦,市、区政府间要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投入重点;明确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支持边界,让市场主体作用最大化,政府要重视和保障对原始创新的基础研究的投入,积极支持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活动。

二是发挥风险投资机构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人以股份制或有限合伙制形式,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风险投资。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领域。

三是完善融资和担保机制。引导各类商业银行扩大授信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投入,完善银政企对接合作平台,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积极推进科技保险工作,鼓励担保机构提供更多的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担保服务,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贷款的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

(三)加快高科技园区建设,引导产业集聚

以国家级基地为着力点,突出广州开发区和南沙开发区的基地优势,形成“一带多点”的总体布局框架,打造高新产业策源地、国际产业创新创业中心。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领区和示范区,成为优质科技人才和研究机构的集聚区。塑造一批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具有较大经济规模的大企业和大集团,加快形成技术高地、产业高地和规模企业高地。

一是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选择一批科技成长型企业,通过政策、项目和资金等集成支持与倾斜,引导向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方向发展。鼓励大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培养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具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鼓励中小民营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支持它们瞄准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产品加强研发,把他们培育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具备条件的逐步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企业,使其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新生力量。

三是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要通过高新技术的采用与辐射,使传统产业高新化,催生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的转换,逐步实现企业质变,从而扩张高新技术企业的比重。着力解决传统产业升级所面临的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难题,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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