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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为公”精神是民进政治信仰的高地
  来源:行政总支 发布时间:2015-04-27

 

 

翻开《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段话:“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是本会的优良传统。”这个优良传统是中国民主促进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在历届民进领导人的重视下,不断强化、代代传承、矢志不渝地坚持至今的优良传统。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在民进十一大上的贺信中强调“民进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患难与共,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协力同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和衷共济,共同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共同致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一代又一代民进中央领导人带领广大成员与中国共产党凝结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深厚友谊。”这既是对民进作为一个参政党的高度评价,也是对民进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这个优良传统的充分肯定与褒扬。

为公益事者先去私心。60年前,中国民主促进会前辈们在探索救国救民的艰难进程中最终选择追随中国共产党,接受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领导,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选择。中国民主促进会从创立伊始就得到中国共产党的指导和帮助。《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提出“中国民主促进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就是为了配合党进行民主革命而成立的。民进最终做出这样的重大政治选择是在对时局科学研判后,出于对国家、民族命运的公心所做出的重大政治决定。

作为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民进和中共有共同的政治目标和政治追求,就是将近代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的新中国,让有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整个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执政党的先进性,中国民主促进会作为中国参政党的进步性就体现在这共同而崇高的远大政治目标里面。追忆当年,一切为了让人民远离战争和饥饿,一切为了让国家脱离贫穷和落后,“民主建国”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当时最大的政治共识,这个政治共识超越了旧中国狭隘社会集团利益和党团利益,是建立在对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和中国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之上,是建立在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为基础的“公心”之上。因此,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无论思想论争如何变化,作为《宪法》规定的参政党之一的民进必须传承优良传统,坚持这个政治共识,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民进的思想建设不能偏离“立会为公”这个优良传统的核心。每一年的新会员培训,我们都要学习光荣的会史。当我们重温历史,会被马叙伦先生“纵览目前国是,非促进民主不足以建永固之国基!”的呼喊而震撼;回顾《中国民主促进会对于时局的宣言》(1946年)的时候,会为民进先辈“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走上我们应该走的政治道路”的远见卓识而自豪。“天下为公”,人民的利益是最大的利益,在当时的时局之下,民进依然选择了赞同中国共产党发表的《对于目前局势的宣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携手建立新中国。温故而知新,在新时期,要适应新常态,更要看到历史过程、看到历史选择的背后“无私公心”,民进思想建设中始终没有改变的思想内核“立会为公”。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无论何时,民进的思想建设都必须以“立会为公”为抓手,会员入会的培训教育,骨干会员的继续教育,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专题培训都要紧紧围绕“立会为公”的核心,教育和引导广大会员以“公心”为标准衡量自己作为民主党派一员的言行。

民进的组织建设不能偏离“立会为公”这个优良传统的核心。民进作为一个参政党,组织建设是民进优良传统“薪火相传”的重要基础。“人才兴会、人才强会”已经成为民进组织建设工作的目标。民进走过70年,一大批较高素质和层次、年富力强的各界优秀人士加入民进组织,充实了民进的队伍。在组织建设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出现了思想的“误区”,急功近利思想导致了把关不严,偏重“人脉关系”导致了“圈子”思想、“山头”主义的抬头,组织建设偏离了“立会为公”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组织建设航向,有“群团化”、“俱乐部化”的不良倾向。因此新时期,面对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召唤,更要坚持“立会为公”,只有坚持“立会为公”,才有广纳人才的胸襟,只有坚持“立会为公”才有不计较个人进退与得失的政治胸怀。

民进的参政议政不能偏离“立会为公”这个优良传统的核心。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整个社会对“两会”都非常的关注。每年人大、政协的提案和建议都收到媒体、网民的热切关注。有的提案叫好,有的提案被冠以“雷人提案”的帽子成为笑料和谈资。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在民进十三届三中全会进行分组讨论中的发言中强调:“民主党派工作的成果和价值不仅要今天来承认,也要靠历史来检验,历史才是真正的标准。我们不能仅仅只求一时的名声,一定要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民进提出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就是这个涵义。”不图虚名,力求实效,近年来各级民进组织关注民生,提出了很多好的提案和建议,其出发点都是“立会为公”,凭赤诚公心,言百姓心声,建良言良策,促社会和谐。任何时候,民进的参政议政的视点、出发点、落脚点都不应该偏离“立会为公”的核心。

民进的社会服务不能偏离“立会为公”这个优良传统的核心。社会服务是参政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和促进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实践舞台。民进中央强调在社会服务中坚持讲政治大局、讲特色优势、讲群众观念、讲爱的奉献。就是强调社会服务不能偏离“立会为公”的核心。社会服务要坚持品牌项目和微公益并重,团结引导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广泛参与社会实践,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最近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在《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社会服务是2015年我会的年度工作主题,全会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参政党社会服务的定位与工作规律,深刻认识社会服务工作的内涵,进一步发挥社会服务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和党派自身建设中的作用。推动社会服务和参政议政工作相结合,把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转化为参政议政的资源和成果。

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在民进全国副省级城市民进组织新时期社会服务工作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指出,加强社会服务工作,是民进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求,是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需要。

由此可见,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工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访贫问苦、雪中送炭,也不是一般意义上乐善好施的慈善行为,而是间接履行参政党的核心职能: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汇集了大批经济界的会员,往往涉及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更需要秉持“立会为公”精神一心为公,做到社会服务真正服务社会,为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的核心职能,提供更多支持。

“公道自在人心”。中国近代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当年高举“天下为公”的旗帜并为之奋斗终身,因而时至今日被国人缅怀和尊重。同理,一颗公心,使民进不计名利,甘于奉献,一颗公心,使民进不计得失,敢谏诤言。70光阴,薪火相传,得到了亲密友党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立会为公”精神是民进优良传统的核心,“立会为公”精神是民进政治信仰的高地。每一位民进人都应该仰望这个高地,不懈前行,将“立会为公”作为衡量自身言行的标尺。

新形势下,继承和弘扬民进的优良传统,是民进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思想基础,是适应新常态的必然要求。要做到这一点一靠思想教育、二靠宣传引导、三靠制度保障。

民进历来就有重视自我教育的好传统,新形势下,伴随大批新时期成长起来的社会精英分子加入民进,新会员思想多元化,界别多样化趋势不断加强,更需要通过结合民进会历史学习、保证民进立会为公的优良传统薪火相传,凝聚会内政治共识,保证民进政治方向坚定不移。

结合会中央“我身边的先进”主题宣传活动,个地方组织要积极行动、严肃认真的树立先进会员典型,通过宣传我会的先进会员,引导广大会员自觉的树立“立会为公”的崇高政治信仰。

2008年底,各民主党派全部成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并通过了各自的监督条例,但相应的配套的巡视制度,监督细则还不能有效的覆盖全部民进组织。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防患与未然,是政党成熟的标志,也是保证“立会为公”的民进优良传统能落地生根,不变异、不偏离的最后的制度防线。

在中国复兴的时代大潮中,只有通过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和制度保障才能有效的保证民进政治信仰的高地上“立会为公”的精神大旗永远屹立不倒,才能保证中国民主促进会在未来的政治道路上走的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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