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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本职工作 情系党派职责
  来源:白云总支 发布时间:2011-08-01

加入党派既是一种荣幸,又是一种责任,既有权利,更有义务,要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加入党派是承担责任的动力,尽到责任才能体现党派成员的本分。党派成员多属兼职,既要做好本单位的本职工作,又要履行好党派成员的职责,双重的身份,更具有双倍的责任,可谓“职尊应知报国恩,位微不敢忘民忧”,因此作为一名党派成员,需要加倍努力做到“根植本职工作,情系会员职责”。

一、干好本职工作与积极履行职责之间存在的问题

绝大多数党派成员都尽可能地努力做好党派工作。但是,党派工作和本单位、本职工作的矛盾是一个客观存在,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影响会员更好地履行职责的普遍性问题。

1、本职为主,兼职为辅。党派成员是兼职,他们大都有一份繁忙而重要的本职工作,本职与兼职本是可以兼顾的。但实际上,党派成员要参加党派的会议、活动及撰写提案、报送信息等,都需要时间和精力,必然会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有时因两边的会议或活动同时进行发生冲突时,只好舍弃一头。可以说,除非特别重要的活动,一般都会以本职工作为主。

2、履行职责的时间、经费无法保证。现在越来越多的单位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党派成员参加活动往往占用了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有时会影响单位正常的工作计划或影响单位经济效益的实现。参加活动如需单位给予用车、经费等支持时,也因涉及单位自身利益,容易使单位尴尬。因此就出现了一些单位对党派成员参加活动不够支持的情况;甚至有个别单位把党派成员参加活动不算在本单位出勤率里,扣发出勤奖。有的党派成员为了避免不愉快,参加活动时干脆不和单位讲,使用调休或其它办法处理;有的只好少参加一些党派的活动,这样自然会对履行职责产生一定的影响。

3、党派成员自身素质不高或认识不足影响履行职责的实效性。有些党派成员平时不注重学习与积累,又不积极主动寻找博采众长的机会,因此政治的敏锐性和参政议政意识不强,水平不高。有些党派成员将业务素质等同于政治素质,对履行会员职责,发挥参政议政作用认识不足,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进入自己的角色,错误地认为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就是参加支部活动,或将群众的一般意见和要求反映出来。由于对党派工作认识的偏差,尤其是对基层本来就不多的学习培训活动,如果遇到与其他会议相冲突时,往往以参加其他会议为由向统战部请假。有的甚至认为参加不参加市、区组织的培训,对自身没什么影响,即使无其他会议也提出请假,导致虽然加入了党派,却对组织的性质、职责及权利、义务等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尽力,甚至马虎应付,考虑问题未能从大局出发,从全局思考,达不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要求,更不用说“提高自身素质,履行参政职责”。

二、找准本职与兼职的结合点,正确处理做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党派成员职责的关系

党派成员是党派工作的主体。《章程》明确了党派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党派成员履行职责进行了规范。本人认为,作为党派成员,不应该硬性地将履行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区别开来,更不能有主次和从属之分,而应该将其作为同样有意义,一视同仁,都必须努力做好的工作。两者之间是互为依托和联动互补的,因为本职工作基础扎实是发挥好党派成员职能作用的前提和保证,同样,党派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和带动了本职工作更好的完成。有了这种比较正确和客观的认识,我们才能在本职工作和党派工作实践中,主动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1、学习与实践的关系。无论是做好本职工作,还是履行党派职能,都必须坚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党派成员平时在本单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各级文件和时事政治等知识,不仅是做好本单职工作的要求,也是作为党派成员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能的客观要求。因此要加强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一方面,积极利用参加本单位领域范畴内的社会实践,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情况,通过提供社情民意,调研报告等形式,积极为群众利益“鼓与呼”,为党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机会,通过参观考察,座谈讨论等,了解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情况,学习他人经验,以促进本职工作的开展。

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加入党派,意味着责任和使命。目前,仍有少数党派成员认识不到位,只注重荣誉和某些权利,缺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现在:参加本单位的会议或政协会议时,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发言不能切中要害,质量不高,这在不同程度上弱化了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其实,无论参加本单位的会议还是参加党派会议,在会上积极发言,都是参政议政的表现。因此,要把在会上发言议政,看作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本职工作上,多关心单位的事情,多提好的建议,多为领导出谋划策,以促进单位工作的开展;在其他会议上也多发表主见,多反映群众诉求,尽到作为一名党派成员的职责。

3、本职工作与党派职责的关系。党派成员来自于各条战线,各个界别,不脱离自己原有的本职工作,不但保持了与人民群众的天然联系,而且具有非常宽泛的代表性。作为一名党派成员,在单位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多做工作,做好工作,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此前提下,将履行党派成员职责当作整个工作的一部分来考虑,来安排,确保做到本职工作与履行职责两不误,两促进。平时要多与本单位领导沟通,利用适当机会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反映党派工作的情况,以引起领导的重视,获得领导的理解。接到要参加党派会议或活动的通知时,要主动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以确保在时间安排上不与其他工作或会议发生冲突,以解决本职工作忙,事务多而难以参加党派活动的现象。此外,要充分利用工作之便和业余时间,多搞点调查研究,多了解群众呼声,为提高履职效果打好基础或做好充分准备。

4、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通常来说,党派成员一般都对本行业情况比较熟悉,与本界别群众联系比较密切,所以,在建言献策时,涉及的内容往往是有关本行业、本界别以及身边小范围群众的问题居多,这些问题,除非特别突出或具代表外,往往难以引起领导的重视。因此,作为党派成员,既要关心本单位、本界别的事情,也要关心了解与本行业相关,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关心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情况,甚至要从全国的高度来考虑。做到既从身边具体的个案着手,又能从全局的高度和大局着想,从局部看整体,提出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全局性的建议,使所提建议为更多的群众谋取利益,以引起领导的重视,促进问题的解决。

总之,作为一名党派成员,在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同时,灵活巧妙地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党派成员职责的关系,积极投入到工作中来,做到本职工作和履行职责两不误,两促进,为群众,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撰文/刘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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