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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趋势问题研究(王宝波)
  来源:民进广州市委组宣处 发布时间:2011-07-21

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身份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是中国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特有的政治现象,由不同阶层、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组成的民主党派是与执政党共同致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各民主党派如何把握参政党的组织发展趋势,把自己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参政党,对于新形势下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民主党派组织的历史发展进程

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该国的经济、政治、历史发展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是共产党在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阶级解放的长期斗争中逐步形成、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鸦片战争后,为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资产阶级尝试过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但以袁世凯复辟而告终。因蒋氏政权的专制,国共两党的合作也没能走上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的道路。为反对国民党的一党独裁和实现民主政治,各阶层根据其各自的利益诉求,成立了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为团结各种力量共同搞好新中国的建设,1948430日,共产党提出“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19499月,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同共产党一道举行了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在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筹建了新中国。在新政协筹备和召开的过程中,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充分协商,体现了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民主精神,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初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许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政协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发挥了重要的参政议政作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们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基本确立起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后来虽然经历了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两次大挫折,但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多党合作仍然坚持了下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成为接受共产党领导、同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成为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逐步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历史地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在总结历史经验、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证明,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及全国人民共同作出的完全正确的历史抉择。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中,各民主党派的地位与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在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方面,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是根据其在历史上和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有益作用确立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共产党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分享国家政权、共同向人民负责的基础上同共产党实行广泛与密切的合作。最为重要的例证就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权力机关中均占有一定比例,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中都有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召开至2006年底,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7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41人担任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4人担任副省长等省级行政副职。2007年,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2人分别担任国家科技部、卫生部部长职务(引自《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200711月)。

在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担负起社会管理职能。首先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协等形式,把特定利益群体的诉求反映出来,通过全国人大形成为法律,从而实现其管理的职能;其次民主党派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中都有一定的比例,从而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实现其管理职能;再次民主党派与许多历史进程中的新兴社会阶层有着历史的、天然的密切联系,这样就形成了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阶层和群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局面。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广泛联系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政治优势,协同执政党做好领导社会管理的工作。

二、新时期影响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因素

民主党派的建设与发展是社会历史环境、执政党建设状况、参政党自身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1世纪是一个经济相互竞争、政治相互影响、思想和文化相互激荡、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增长迅速、社会信息化席卷全球,综合国力较量日趋激烈的全方位竞争时代。从世界范围看,政党政治方兴未艾,在绝大多数国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少国家的政党在意识形态、组织形式、社会基础、运作方式等方面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在国内,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竞争意识等日益增强。特别是随着社会结构变化和阶层分化,导致社会发展多元化。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不断扩大自己活动的舞台,它为社会结构变化中的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提供了空间和平台,使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得到一定程度的调控,不断地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也使参政党在社会结构变化中不断发展其广泛性、进步性和包容性,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的新部署对民主党派的建设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系统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共产党这一加强执政能力的重要部署,为参政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也对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2,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中共各级党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也为民主党派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2006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使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200710月,中共十七大再次重申,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由此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

民主党派自身的新变化对参政党建设与发展的影响。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自身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都是在争取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逐步建设和发展的,这种进步性和奋斗经历,使他们具有深厚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历史积淀,为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可靠的力量保证;二是作为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基准的参政党,各民主党派揽各方面的知识精英为一体,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这种较高文明素质的政治集合体,在帮助执政党“依法治国”,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表征的政治运行法制化、政治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方面具有巨大的潜能;三是作为特殊人群的利益代表,参政党成员联系广泛,这种广泛性和进步性结合起来,就是一致性基础上的多样性和包容性,特别是他们以参政党身份和条件积极参与政治,为民众做“表率”,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扩大政治参与、减少政治阻力、维护政治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四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民主党派各级组织机构和基层组织的数量增加,分布地区更加广泛,发展的新成员已占成员总数的90%以上,新一代代表人物已成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主体,使参政党的建设与发展不可避免地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三、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趋势  

在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历程中,民主党派历经多党合作的丰富实践,不断发展进步,自身的参政能力逐渐提高。面对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有如下的趋势:

(一)参政党的政党意识逐渐增强在多党合作中的作用大大加强。进入新世纪的参政党面临着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已经把增强政党意识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开始思考和讨论“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如何建设参政党”的问题,对本党派的理念、价值和成员进行更深层次的审视。这对于深化参政党地位、对于参政党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对于统一成员思想,增强民主党派的凝聚力,加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各民主党派必须严守宪法,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以参政党身份参与在政权建设和政府工作中,明确执政是以对国家政权和政府工作的领导为核心内容和基本标志的,而参政的实质和标志则是在政权机关和政府工作中与执政党合作共事;执政主要是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和引导作用,参政则主要是搞好参与和配合;执政的要旨是制定和贯彻路线方针政策,参政则是在其中发挥完善和促进作用。

参政党的政治诉求逐渐彰显对社会民主进程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由于党派成员分散在各行各业,社会联系广泛,直接和各界群众打交道,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因此可以协助执政党和政府将各种各样的要求和愿望整合起来,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渠道实现有效的政治参与,表达和体现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日益增强的各自利益诉求和政治诉求;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在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在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多样化的利益要求,以及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利用民主党派的优势,把散落在社会上的利益诉求合理引入现有的政治体制和管理体制,从而有效提高了各利益群体的政治参与,提高了社会对当前政治体系的认同。

(二)民主党派参政能力和职能意识逐渐提高。伴随政党意识的提高,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和职能意识也在逐步提高。这首先体现在民主党派的政治把握能力、与执政党合作共事的能力在不断提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过程中,民主党派会继续继承和发扬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合作共事中。其次,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各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是参与政治、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在与执政党合作共事的过程中,民主党派在政权和社会管理方面如何更大程度地参与其中并发挥自身的作用和影响力的历炼越来越多,合作共事的能力越来越高、越来越成熟,合作共事的范围和深度也在逐步扩大之中。民主党派党以其自身的特点,在整合政治资源和优化执政党与政府的政治决策选择等方面的功能逐渐突出,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优势。以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各参政党,集合了众多既有政治参与积极性,又有组织规范、有责任意识的成员。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荣辱与共、共同奋斗的合作精神,知识分子“历经风雨而痴心不改”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对于中国政治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无疑是一种宝贵的政治资源。正因为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被社会认同,具有下通各界、上达中央的独特优势,并且能够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从而维护了社会政治的稳定。

(三)民主党派的成员构成更为丰富,组织管理更具有挑战性。现代现代理论认为:“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在于有一个能够同化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新兴社会势力的政党制度。”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一直延续至今。这种结构性的变化产生了许多新兴的社会群体,它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事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从规模和地位看,人数已超过1.5亿,约占总人口的11.5%,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贡献着近1/3的税收,吸纳着近半数的新增就业人员,这足以说明新的社会群体已经在社会上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虽然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可以吸收部分新兴阶层的先进分子,但由于共产党的成员发展是以先进性为标准的,而符合先进性标准的人在社会人群中只是少数,这就决定了必须重视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做新的社会阶层人员工作中的独特作用。民主党派由于其历史渊源和民主性、包容性、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党派特色,可以在新兴阶层中多发展成员,这就使得民主党派的构成更为丰富。这种成员构成的新变化有利于拓宽利益表达的渠道,有利于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引导,有利于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的职业特点,其价值理念、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因此,各民主党派要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完善考察办法,同时发展多形式的思想教育模式,加强与新成员的沟通。

(四)民主党派出现“趋同化”现象,政党代表性逐渐模糊。由于各民主党派成立于特定历史时期,面临新的历史时代,某些党派的发展领域减小、特色趋于弱化,比如“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和社会联系的人士”以及“台湾省籍人士”的数量大大减少,而由于社会管理体制的变化,股份制企事业或民营企事业人员在加入民主党派时受到一定的政策限制,这就某些民主党派的人员构成和党性都在弱化。为了提高参政党素质和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各民主党派都强调要发展高素质人才,但在客观上导致了交叉发展的现象,原有的界别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政党的利益代表性逐渐淡化。在一定程度上,各党派共通的参政议政职能也淡化了政党自身特色。这种趋同的现象对于是非常不利的,各民主党派应积极研究应对措施,重新确立各自定位与发展方向,必要时各民主党派可联合发展,甚至是整合,以保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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