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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
  来源:民进越秀总支 发布时间:2011-07-20

民进越秀总支 刘绍章

基本观点: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和新挑战。政协要全面履行三大职能并取得实效,就要按照章程认真选拔合格的委员,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不断激励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协工作只有实现“三化”,委员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委员的主体作用才能充分发挥,政协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主体。他们来自各个党派、各个团体、各个民族和各个界别,是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政协的优势、政协的活力、政协的潜能都蕴藏在政协委员之中。可以说,政协工作做得好不好,履行职能是否取得实效,主要取决于政协委员的水平、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取决于他们的主体作用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在新世纪新阶段,政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内容和新挑战,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政协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完成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全面履行三大职能,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认真做好政协委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一、严把“入口关”,认真选拔合格的政协委员。

过去,在政协委员的当选方面存在着随意性和不足之处,如:一

些委员是凭“长官意志”(党派和团体的负责人钦点)当选,自己没有当选的热情和光荣感;一些委员当选后对政协职能认识不足,不知怎样写提案,不知如何参政和议政;还有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通过不正当手段混入政协组织;部分委员由于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成了“不写提案,不参加政协会议,不议政”的不作为委员……。因此,政协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将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笔者建议在政协换届前认真选拔合格的政协委员。

1.选拔对象:政协委员来自四面八方,充分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思想和利益诉求出现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社会新阶层(主要由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者组成)的快速增加,使我国社会阶层结构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党的统战工作也随之出现新景象:统战领域不断拓宽,统战范围不断扩大,统战对象不断增多。因此,在新形势下政协委员除了在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中选拔外,还应在社会新阶层中物色选拔一些有政治觉悟、素质好,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人士,把他们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地把新的社会阶层群体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

2.选拔方式:先由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各社会阶层从最基层开始,按照政协章程提出的条件充分讨论和酝酿出候选人,再向各级统战部门推荐、协商,最后经地方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政协常委协商决定。

3.选拔标准:政协新章程第二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当选政协委员的条件必须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就是说,当选的政协委员要具有较强的政治原则性、政治敏锐性和是非鉴别能力、协调各种关系的能力、联系本界别和本单位群众的能力以及热心政协工作。如果选出的政协委员素质和能力低下,势必直接影响政协职能的履行。

二、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

政协委员在政协里发挥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来自各党派和各界别,代表着各个阶层和各个方面的群体,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都参差不同。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完成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只有加强委员的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政协的职能。

1.建立培训机制。学习是基础,是前提,是人民政协的永恒主题。要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就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培训机制,让委员在各个时期、各项工作及各个履行职能环节中都能得到指导、学习和培训。例如:

○委员在当选初期、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及参加政协各项活动前都能得到有关知识的培训和辅导,以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明确自己的定位,增大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

○在委员参加每次的调研、视察、咨询、议政、政事协商等活动前,都能得到指导,为他们知情明政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如有关资料,有关政策法规条例、有关参考数据等),为积极参与创造条件。让委员对该次活动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才能知情出力。

○每季度举行一次“形势报告会”,“区情社情通报会”或“政协理论学习辅导会”等等,组织委员参加,让委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政府的工作部署,才能在调研和撰写提案时建言献策,提出真知灼见来。此外,委员的学习培训机制要由政协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具体的措施加以保障,以形成一套模式,逐步达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才能收到实效。

2.丰富培训内容。在委员的培训内容上,要做到业务知识的增长与本职工作技能的提高相结合;政协专项活动与培训内容相结合;学习政协的历史和章程、明确本身职责与增长履行三大职能的知识才干相结合;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与增强委员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意识相结合。可以通过学习会、报告会、通报会、参观考察、调研咨询、座谈讨论、派发资料等形式,让委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学习政协章程和理论,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各种现代知识,了解本地区的政情民情,丰富学识结构,提高理论和政策素养,增强理性新思维,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多说政协话,多做政协事,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人人有真本事,个个有高学识。

3.明确培训标准。通过学习培训,政协委员的道德素质、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要有全面提高;能增强大局意识,学法守法,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能把团结和民主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能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社会生活,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捕捉有价值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讲空话,勇说真话,敢报实情,如实地及时地反映社情民意,大胆地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能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深入调查,多进诤言,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能“参政不扰政,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参政有根有据,议政有声有色,建言有高层次,献策有高水平”,尽最大能力协助党委政府多做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工作,多做促进团结,凝聚人心,聚集人气的工作,当好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委员的管理要规范化

政协工作能否做好,履行职能能否取得实效,主要取决于能否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大多数是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精英,身兼要职,由于时间和精力的原因,对政协工作可能关注得少,所以,过去出现了委员每年只参加一次政协全会的“年委员”、“季常委”的状况。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定若干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对委员实行有效管理。例如:

1.制定《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手册》。对委员参加政协各项履行职能活动和会议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作出具体的规定和活动记录,增强委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建挡立卡。建立《委员活动档案》、《委员实绩记录卡》等,对委员参加各种政协会议、各种活动、专题调查、建言献策、撰写提案、反映社请民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进行记录,作为评选“优秀委员”的依据。

3.每年开展评选“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请民意”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委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嘉奖情况向委员所在单位领导和党派负责人通报,既增强委员的荣誉感,提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争取委员所在单位和党派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和协助。

4.搭建履职平台,为委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建议统战部门继续坚持和完善“特约四员”制度,继续聘请有专长的热心委员担任特约检察员、监察员、教育督导员和审计员,为委员履行职能搭建平台。同时,政协常委会和各个专委会是否可以根据不同的活动内容,尽可能吸收更多不同界别、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特长的委员参加,以扩大委员的参与面,使委员每年能有更多机会参与到政协常委会和专委会的活动中来,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

此外,建议政协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约见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走访约见委员,面对面地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委员解决履职中遇到的问题,增强与基层委员的联系和相互了解。

政协的各项工作只有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才能不断提高,委员的主体作用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政协工作才能不断上新台阶。

参考资料:

①《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 邬梦兆主编

②《人民政协报》(2006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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